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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考试题

1、问答题 判定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是否有效的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2、问答题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调查,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经由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和提出申辩意见。

3、问答题 村民会议有哪两种形式?人数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一是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应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会议才能召开,会议作出的决定才有效;二是户的代表会议,应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会议才能召开,会议作出的决定才有效。

4、问答题 残疾军人提升残疾等级需具备那些条件?

正确答案:伤情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加重的情况下,具备如下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伤情发展过程;

(2)镇(街道、区)或所在单位机关证明;

(3)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本人残疾证原件,到区民政局优抚科办理申报手续。

(4)填写《调整伤残等级眉批表》一式三份;

(5)经市残疾军人审批医疗专家(或市疾控中心)组体检进行医疗鉴定。

(6)对拟提升残疾等级对象必须在本人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公示不少7个工作日。

(7)符合提升残疾等级的相关材料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再由市民政局统一报至省厅审批,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办一次。

(8)新提升残疾等级后2年内不得再次提升残疾等级。

5、问答题 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1)修改权属于村民会议。村民自治章程的修改权只属于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无权修改,只能提出建议修改意见。

(2)修改应提出理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时,必须向会议报告修改的理由。

(3)公布实施。村民委员会要将新修订的村民自治章程,用公告的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原章程废止,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6、问答题 重残救助的范围?

正确答案:申请重残生活救助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具有相城区户籍,持有区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1-2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

(2)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未纳入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救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得到生活、医疗等救助。

7、问答题 办理收养登记的收费标准?

正确答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缴纳收养登记费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目前,财政部与物价部门核定的收养标准是:收养登记费共250元人民币,其中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证工本费(每件)1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人民币。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每件)100元人民币。此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缴纳。

8、多选 北京房山区的赵某申请领取低保金,一般要经过的程序有()。

A.赵某向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B.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C.北京市民政局审批

D.街道办事处初审赵某的申请材料

E.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审批并发放低保金

正确答案:A, B, D, E

参考解析:城市低保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尊遇,由户主向户籍户斤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审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3)发放。城市低保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实物形式发放。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的考查。属于识记考点。

9、问答题 当事人应如何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

正确答案: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下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4)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5)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10、问答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薄与身份证内容不一致或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正确答案: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薄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我国公民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一栏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情况往往是不相符的,已婚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一栏往往还是未婚或空白,已经离异或丧偶的当事人户口薄上还显示的已婚,鉴于此,经征求公安部意见,民政部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11、问答题 办理收养需要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5条、第6条详细规定了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监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即可;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镇(街道)出具婚姻、子女状况、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未患在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计划生育部门(县、市、区)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拾捡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7)当地报纸刊登查找该儿童公告;

(8)照片:个人单照1张,大人2寸照,小孩1寸照;3人合影(横拍)2寸照1张。

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拾捡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12、问答题 我国是否承认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我国法律承认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关系,两个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结婚,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未达我国法定婚龄的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结婚,我国法律同样承认其婚姻关系。由于各个国家对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并不相同,且有些规定在处在不断的变化中,准备到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直接向其办理结婚登记地的登记机关咨询。

13、问答题 评议小组的职责有哪些?

正确答案:村(社区)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负责评议本辖区内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困难程度以及申请“五保”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等对象的资格条件,低保评议小组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民政部门指导。

14、问答题 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双方协商,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若不能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人民法院根据男女双方在调解中达成的离婚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也可以变卖后进行价值分割,还可以由一方取得财产所有权,而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进行财产分割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15、问答题 长期在苏州打工的外地人可以在苏州办理结婚登记吗?

正确答案:长期在苏州打工的外地人不能在苏州办理结婚登记。

16、单选 关于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确立依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B.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

C.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权确定后,即可公布执行

D.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是一个稳定的标准,不会随着社会情况变化而变动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选项,在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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