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4
B.0.35
C.0.56
D.0.28
【正确答案】A
【回答正确】
【答案解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商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60-857.2=2.8(万元)<300万元,所以该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
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25%×20%=0.14(万元)
2.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行政部门干预逃废的企业债权
B.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C.企业未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D.由国务院批准文件证明,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年扣除。
元。
A.25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