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述题】材料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整体和系统观念;坚持协同合作和联动。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材料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摘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问题】:
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因和意义。
答题要求:
1.不少于600字;
2.要全面客观,不空谈;
3.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我的回答:
参考解析:伟大时代孕育伟大思想,伟大思想领航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大真理力量、独特思想魅力和巨大实践伟力,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奋力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国家治理的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凝聚着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智慧,彰显了我们党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坚定意志,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必将凝聚起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磅礴力量,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
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国情又放眼世界,阐述了“中国之治”的法治经验,提出了全球治理的中国主张,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为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真正把法治蓝图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2.【案例分析】【案情】
刘某、张某、韩某三人意欲强奸陈某(女),遂将陈某拖至小树林中。韩某用绳子将陈某捆住后,由刘某、张某轮流对其实施了奸淫。轮到韩某时,韩某觉得陈某已经被玷污过,对其失去了兴致,于是提议把陈某卖到山里赚一笔钱,刘某、张某表示同意。刘某联系好买家钱某后,张某、韩某负责将陈某押送至钱某家中,并收取钱某10万元。(事实一)
陈某在钱某家中一直不肯就范,多次咬伤钱某并砸坏钱某家中多件电器。钱某忍无可忍,于是决定将陈某再卖与杨某当老婆。在出卖的前夜钱某偷偷在陈某喝的水中掺入迷药,趁陈某昏迷之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实二)
陈某被卖给杨某后,仍然不肯乖乖给杨某当老婆,多次试图逃跑。杨某拿绳索欲将陈某绑起来关进柴房反省,但遭到陈某的激烈反抗,二人扭打在一起时,杨某用脚猛踢陈某腹部,将陈某制服。在关押陈某期间,陈某仍然大喊大叫并绝食威胁,杨某又踢了陈某腹部几脚,想让陈某安静下来。次日,陈某死在了柴房里。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死因为脾脏破裂失血过多,但不能查明陈某的致命伤是杨某的哪一次踢踹行为造成的。(事实三)
杨某为了毁尸灭迹,将柴房点燃,试图造成陈某在柴房中点火不慎被烧死的假象。但因火势过猛,风力过大,大火延烧到了隔壁邻居孙某家,将孙某家一间平房烧毁(达不到重大财产损失的标准),并在火场中发现瘫痪在床的孙老太太的尸体。经鉴定,不能查明孙老太太是在火灾之前就已经死亡还是因火灾而死亡。(事实四)
【问题】
1.根据事实一,刘某、张某、韩某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
2.根据事实二,钱某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
3.根据事实三,杨某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
4.根据事实四,杨某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
我的回答:
参考解析:1.刘某、张某、韩某构成强奸罪(轮奸既遂)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理由如下:
(1)刘某、张某、韩某三人基于强奸的共同故意,违背陈某的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压制陈某的反抗,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侵害了陈某的性自主决定权,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2)根据《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4项的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适用强奸罪的升格法定刑。虽然韩某没有奸淫陈某,但刘某、张某已经轮流奸淫了陈某,根据共同犯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对刘某、张某、韩某都应当认定为轮奸既遂,适用强奸罪的升格法定刑。当然,韩某放弃奸淫陈某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3)韩某提议出卖陈某,刘某、张某表示同意,三人形成了拐卖妇女的共同故意,三人将陈某卖与钱某并收取10万元对价的行为,侵害了陈某的人身自由与安全,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同犯罪。
(4)刘某、张某、韩某的强奸(轮奸)行为与拐卖妇女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分别侵害了陈某不同的法益,应当数罪并罚。
2.钱某构成拐卖妇女罪,具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一法定刑升格条件。理由如下:
(1)钱某收买陈某是想让陈某当自己老婆,属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之后当钱某“决定将陈某再卖给杨某当老婆”时,说明其产生了出卖目的,继续控制陈某的行为属于拐卖妇女。根据《刑法》第241条第5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
(2)钱某在陈某喝的水中掺入迷药,并于当晚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行为。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不以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并罚,而是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适用升格法定刑。
3.杨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数罪并罚。理由如下:
(1)杨某收买陈某是为了给自己当老婆,没有出卖目的,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2)杨某将陈某关押在柴房,侵害了陈某的人身自由权,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出现了陈某死亡的结果,但不能查明致死原因。对于陈某死亡,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①如果是杨某为了关押陈某与其扭打在一起时,用脚猛踢陈某腹部造成了陈某的致命伤,这属于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过失导致陈某死亡,因此,对杨某应以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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