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关于对此承担闰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______
A.该上市公司的监事
B.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
D.该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商
正确答案:C
[考点] 证券法
[解析]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据此,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的责任主体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责任人员、保荐人、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故A、B、D项正确。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没有过错,也不是直接责任人,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C项错误。
2. 2018年1月5日,元某至妙姿公司工作,3个月后,公司要求签订合同,元某以违约金过高为由拒绝签订。2019年1月2日,元某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3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经查,公司多次找元某签订合同未果,但未书面通知元某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如何做?______
A.应赔付3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B.不应赔付3倍工资,但应支付经济补偿
C.应赔付3倍工资,不应支付经济补偿
D.应赔付2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
[考点] 劳动法
[解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题干,元某2018年1月5日进入妙姿公司工作,2019年1月2日离职,用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由于元某不与妙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妙姿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元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尽管妙姿公司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在一年内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妙姿公司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但无需另行支付2倍工资。因此选B。
3.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
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
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
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
正确答案:B
[考点] 海商法
[解析] 《海商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海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担保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产生,未经登记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B项正确。《海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可见,只有造船人、修船人才享有船舶留置权。因此A项错误。《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动产抵押采取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生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作为动产,也适用上述规定。因此C项错误。《海商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因此,同一船舶有数个抵押权的,受偿时按照登记顺序为准,不是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此D项错误。
4.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是?______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予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D
[考点] 劳动法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ABC项无效。根据该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因此选D。
5. 以下不属于商业银行可以直接从事的业务是?______
A.发行金融债券
B.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C.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D.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正确答案:D
[考点] 银行业法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不包括D项,故选D。
6. 刘某在公众号“案例观止”上署名“法的囚徒”发表题为《法院如何做出强制利润分配——最高法院案例》一文。某出版社的《最高法院公司法案例集》收录该文,某教材编写单位将该文反映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编入《公司法案例教程》,“法治纵横”公众号转载了该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刘某署名方式不合法
B.《法院如何做出强制利润分配——最高法院案例》在某出版社的《最高法院公司法案例集》中被正式发表
C.某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使用该案例且无需支付费用
D.“法治纵横”公众号转载该文构成侵权,因为未经刘某和“案例观止”同意
正确答案:C
[考点] 著作权
[解析] 著作权人有署名权,其可以自由署名,因此A项错误。该文在著作权人通过网络发表之际已被正式发表。因此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某教材编写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相应案例。因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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