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是?______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正确答案:B
[考点] 专利权
[解析]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实行行政程序前置,应当先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故B项不合法,当选;C项合法,不当选。《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可知,本题中,乙公司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可无偿使用,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故D项合法,不当选。既然可以使用实施该技术,那么便意味着当然可以在该技术基础上开发新技术。故A项合法,不当选。
2. 202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______
A.201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1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2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2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B
[考点] 企业破产法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某公司201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一年之前,管理人没有撤销权。故A项不当选。该公司将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前1年内,属于无偿转让财产,是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故B项当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的撤销权需要在公司具备破产原因(第二条第一款情形)时,才可行使。但根据题干无法确定当时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故C项不当选。《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D项是破产抵销行为,且不属于任何一种不得抵销的情形。故D项不当选。
3.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B.五悦公司因公示催告可行使票据权利
C.亿凡公司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法院应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正确答案:C
[考点] 票据法
[解析] 《票据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申请人五悦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公司催告只能暂时阻止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被申请的票据并不会因此而无效,承兑人仍须承担付款责任,权利人亿凡公司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除权判决才是申请人恢复票据权利的确认文件,除权判决前,五悦公司没有票据权利。因此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利害关系人申报,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而不是作出除权判决。因此D项错误。
4. 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______
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正确答案:C
[考点] 证券法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证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据此,股票发行价格可以平价,也可以溢价,但不得折价发行。因此C项正确。《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据此,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或者向特定对象超过200人发行,A项表述为“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不够严谨。此外,股份公司发行股票,需要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因此不能“根据需要”随意发行。因此A项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另外根据上述《证券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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