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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分类模拟5_[download id jnbgend]1

案例分析题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指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请结合上述材料,谈谈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正确答案: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武某纠集仇某、卢某等人开办夜总会,给客人提供各种非法服务,因而生意红火。为壮大实力,武某吸收数名刑满释放人员看护夜总会。

因生意被抢,长期在当地经营夜总会的甲不服,欲打砸武某夜总会。武某得知情况后,让仇某等人备好砍刀等武器,做了充分防备。甲率众赶到打砸时,武某带头反击,将甲打成重伤。

为垄断夜总会市场,武某指使仇某、卢某设法干掉经营夜总会的另一竞争对手乙。某晚,乙结束酒宴,微醉步行回家时,突遭仇某、卢某等人袭击。乙拼命夺下卢某铁棒,反手一棒致卢某重伤后夺路而逃,仇某等人紧追。乙见有人正发动小轿车,一把拖出司机,劫车超速而逃,司机被摔伤(轻伤)。此后,武某的夜总会分店遍布全城。

某日,仇某在饭店吃饭时,听到邻桌客人周某与人商谈准备在当地开办夜总会,仇某未向武某报告,即率众殴打周某头部,致周某当场人事不省。仇某以为周某已被打死,即让人将周某尸体抬走扔入水井中,致周某溺水而亡。

问题:

2.  对于武某带头反击,将甲重伤的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对于武某带头反击,将甲重伤,可能存在两种处理意见:(1)武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其将甲重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武某虽然预见到甲的打砸行为,并且事先准备了武器,但是,这些事实无法否定甲率众打砸行为属于紧迫的不法侵害。武某有权针对现实的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反击,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其行为成立正当防卫。(2)武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武某事先已经得知甲将要前来打砸夜总会,其让仇某等人备好砍刀等武器,这些事实虽然不足以否定甲率众打砸行为属于紧迫的不法侵害,但足以认定武某主观上不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是出于逞强斗狠或者抢占地盘等其他犯罪目的,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故其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武某带头反击,将甲重伤,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武某的刑事责任。

3.  对于仇某殴打周某,以为周某已死时将其扔入水井致其溺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对于仇某殴打周某,在以为周某已死时将其扔入水井致其溺水而亡的事实,可能存在两种处理意见:(1)按照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刑事责任。仇某率众殴打周某头部,致使周某人事不省,其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由于殴打头部的行为具有致人死亡的危险性,且处理尸体的行为(将尸体扔入水井)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周某溺水而亡与仇某的伤害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且对死亡结果仇某主观上也存在过失,故应认定仇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死。(2)仇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此应当数罪并罚。因为仇某的故意伤害行为与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属于两个独立的行为,不属于应以一罪论处的情形,故对此只能数罪并罚。

4.  对于周某的死亡,武某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于周某的死亡,武某应负刑事责任。武某吸收数名刑满释放人员看护夜总会,通过违法犯罪手段,使其夜总会分店遍布全城,武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属于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仇某未向武某报告,即率众殴打周某头部,是为了集团的利益,故应认定仇某的罪行属于集团所犯的罪行。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对于周某的死亡,武某应负刑事责任。

5.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率众打砸武某夜总会的行为,具有随意殴打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属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

6.  关于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遭到突然袭击,生命、身体面临紧迫的不法侵害,此时,乙拼命夺下卢某铁棒,一棒致卢某重伤,该行为属于防卫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故成立正当防卫。乙见有人正发动小轿车,为了逃命,其一把拖出司机,致使司机被摔伤(轻伤),该行为成立紧急避险。乙酒后驾车且有超速行为,该行为同样具有紧急避险的属性,故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例分析题

庆某与元某因共同故意犯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处庆某无期徒刑,元某死刑并立即执行。一审宣判后,庆某和元某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对此,根据案件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7.  对元某的死刑复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当按照《刑诉解释》第344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元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8.  人民法院在复核元某死刑时,如果发现对陈某的判决有错误的,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审。

9.  省高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发现元某可能存在其他犯罪,此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刑诉解释》第349条的规定,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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