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移转
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
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
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
正确答案:A
[考点] 海商法
[解析]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船舶为动产,自交付时转移所有权。因此A项正确。《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船舶所有权的取得并不以登记为要件,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B项错误。《海商法》第十条规定:“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船舶与其他物一样,都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因此C项错误。船舶作为物,当然可以继承,对自然人继承没有限制。因此D项错误。
2. 甲公司将其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因甲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乙公司依甲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因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
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
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D.如甲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C
[考点] 保险法
[解析] 《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即成立。送达保单和缴纳保费都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故A、D项错误,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因此B项错误。
3. 王某为嘉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王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在王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王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王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正确答案:B
[考点] 公司法
[解析]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据此,公司股东名册是股东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相比之下,出资证明书只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明文件之一,并非法定证明文件,所以出资证明书遗失通常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更不会导致股东资格丧失。因此B项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见,公司在成立之后才能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可能在个别股东认缴出资之后当即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因此A项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据此,王某的出资证明书上只需要记载王某的姓名与出资额,不需要记载其他股东的姓名与出资额,股东名册上才需要记载所有股东的姓名与出资额。因此C项错误。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出资证明书不可以变现流通,因此,出资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而股票具有流通性,属于有价证券。因此D项错误。
4. 2018年8月,当事人宁某伟通过注册3个网站统一跳转到一个名称为“寄空包”的网站,搭建“寄空包”平台招揽刷单生意。客户通过网上注册会员后委托当事人进行“寄空包”业务。当事人未按照物流快递正常的取包裹、寄包裹的真实流程进行,而是通过平台组织虚假交易,通过下单记录进行“寄空包”业务,为客户完成刷单目的。截至案发,当事人通过网站总共注册用户1189个,所得利润68342.6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行为属于混淆行为
B.该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C.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该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信息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考点] 竞争法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因此选C。
5. 甲公司于2021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21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正确答案:C
[考点] 企业破产法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因此C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汪某的行为实际上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个别清偿,管理人有权撤销。因此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汪某的出资范围为150万,汪某向乙公司支付100万的行为属于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应当视为履行了100万的出资义务,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50万。因此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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