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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分类模拟18

一、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5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6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6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______

A.抵押合同有效

B.抵押合同无效

C.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权设立

正确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本题中,甲与银行之间设立的抵押是不动产抵押,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据此首先可以判断出甲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因此,BD项错误。另外,《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提到的标的物在设定抵押之前已经出售给了乙公司,并办理了预告登记且没有超出上述规定的3个月的期限。因此,在此期限内甲公司无权处分该不动产,即便是实际处分了,也不发生物权的效力,银行不能取得写字楼的抵押权,A、C项正确。

2.  下列关于代理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经营沙发批发业务,因为库存不够,甲公司可以委托非公司员工的自然人丁某去家具厂订购家具

B.甲是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常在乙公司订货,因货不多,遂委托其弟丁某去乙公司订货

C.甲与乙于下个月举行婚礼,原计划于本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但因为公司派出外地暂时工作一个月,为了能够在举行婚礼前办好结婚证,就授权好朋友丁与其未婚妻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D.自然人甲是从事二级市场交易的,一天因为其他事项无法上网进行交易,于是授权好朋友丁按照其指示以其名义进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

正确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代理。《民法总则》第161条规定,只有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活动中不能代理,本题中ABD中虽然主体不同,但都是民事主体,且代理行为不是非本人亲自实施的,所以可以授权他人代理从事。但C选项中涉及的结婚登记,属于只能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活动,不能代理。

3.  甲乙签订了一份鲢鱼买卖合同,由渔农甲向乙超市提供鲢鱼用以销售。但在甲乙交货前一夜,一场山洪冲毁了甲的鱼塘,致使鲢鱼游到河中,甲无法按期交货。甲在打击之下并未通知乙解除合同,但乙超市店长得知此事后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享有合同解除权,乙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B.甲享有合同解除权,乙也享有合同解除权

C.甲、乙遭受的损失,由他们平均分摊

D.甲、乙遭受的损失,由他们各自承担

正确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情况下解除权归属及损失分担问题。(1)在不可抗力发生后,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不仅不可抗力的遭受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相对方也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2)虽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但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不可抗力的遭受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3)因不可抗力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因此而引起的损失由损失方自担,而不是由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承担,也不是由双方合理分担或平均分担,也就是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合同解除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并用。故正确选项为BD。

4.  甲与乙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一套商品房,首付款30万元。甲支付首付款后,因该城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甲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就此,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因甲构成根本违约,乙得以请求解除合同

B.构成情势变更,甲有权解除合同

C.甲得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可以请求已支付款项的返还

D.因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D

[考点] 本题考察情势变更问题。

[解析] 《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购房资格因为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的,可认为构成情势变更,且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D正确正确。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选项C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D。

5.  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无效

B.如果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则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甲公司主张付款

C.如果乙公司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行使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D.如果安装合同已经满足付款条件,但乙公司为了拖延向丙公司付款,与甲公司私下协商留1010的工程款暂不支付,则乙公司与丙公司买卖合同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

正确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因此选项A错误,只要法律或合同未作排外性规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为乙公司向丙公司付款的条件的这一约定应属有效。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但甲公司可以行使相应的抗辩权,因此选项B、C正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选项D错误,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视为已经成就。故本题答案为BC。

6.  琉璃厂附近一家字画店老板刘某请书法家舒某为其写个门匾题词,作为店上招聘,费用30万元。该店在未得到舒某同意的情况下,将题名印刷在为客户准备的手提袋上。舒某发现后,希望店主能够终止这一行为,但店主不同意。不得已,舒某诉至法院。依《著作权法》的规定,舒某向被告提出的下述主张,哪些依法不能成立______

A.侵犯其题词的所有权

B.侵犯其题词的发表权

C.侵犯其题词的展览权

D.侵犯其题词的复制权

正确答案:ABC

[考点] 本题考查著作权的内涵。

[解析] 本题中,舒某为字画店写门匾后,该门匾原件的所有权和展览权即归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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