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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分类模拟22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心内容是?______

A.保障基本人权

B.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C.法制宣传教育

D.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民主等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B

[解析] 国家刑罚权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主要内容,而刑罚权主要解决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所以B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2.  嫩模张某在十里屯“慰衣库”试衣间与男模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擅自用手机将全程录像。后李某未经允许将录像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传播,导致张某受到同事、亲人的歧视和排斥。事后李某向张某书面承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尚未支付。但张某无法经受此种打击跳楼自杀身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

C.李某并未侵犯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正确答案: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10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1)擅自使用他人肖像;(2)以营利为目的。李某擅自用手机将全程录像,未经允许将录像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传播,属于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但并无以营利为目的,不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故A选项错误。侵犯身体权的内容有:(1)身体完整性保持权;(2)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李某并未侵犯张某身体权,故B选项错误。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李某擅自披露、公开张某的个人私事,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故C选项错误。《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李某侵犯张某的隐私权,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李某已经向张某书面承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尚未支付,但张某已经跳楼自杀身亡。张某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题干中,李某已经向张某书面承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张某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3.  下列关于军人保险的说法,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军人保险的经办

B.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的续接手续,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

C.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D.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

正确答案:D

[解析] 根据《军人保险法》第5条第2、3款:“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承办军人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军人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A、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3条:“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第1款:“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D项错误,当选。

4.  甲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甲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乙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丙通知乙等人。甲死亡前1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丙所言属实,此借款系甲个人债务。以下关于债务清偿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女儿应当清偿20万元

B.侄子应当清偿10万元

C.女儿应当清偿45万元

D.妻子应当清偿10万元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本题中,妻子和女儿通过法定继承各获得20万元:女儿通过遗嘱继承获得50万元,侄子通过遗赠获得10万元。70万元债务,应当首先由妻子和女儿清偿。其中,女儿应当清偿20万元。所余的30万元债务,由女儿和侄子按照5:1的比例清偿。其中,女儿应当清偿25万元。因此,妻子应当清偿20万元,女儿应当清偿45万元,侄子应当清偿5万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5.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______

A.刘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

B.公务员张某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情节严重

C.洪某涉嫌贪污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D.向某涉嫌非法行医犯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题中的ABD三个选项分别根据《刑法》第213、254、336条的规定,不会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故不当选。而C选项,根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符合要求,故C选项正确。

6.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______

A.酒后驾车,但血液酒精含量只有60毫克/100毫升

B.用机动车从事陆路货运运输,严重超载

C.吸毒之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D.机动车所有人对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负有直接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才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故A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处罚。故D项正确。从事陆路货运运输,严重超载的,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只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吸毒之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对此刑法无明文规定,不能以危险驾驶罪论处,故BC选项错误。

7.  根据《森林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森林资源只能由国家所有,不能由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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