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是(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______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正确答案:C
[考点] 环境保护法
[解析] 我国尚不承认自然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A项赵某作为受损养殖户,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不能提起公益诉讼。因此A项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据此可知,“滨海区民政局”级别不够,应当要在“天洋市或者市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因此B项错误。“在省民政厅登记”完全正确。因此C项正确。“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不符合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要求。因此D项错误。
2. 萝卜公司以出让的方式从美丽市政府取得一幅土地的使用权,在开发过程中发现该幅土地的地下有大量的金矿。关于矿藏的权属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幅土地地下的金矿归国家所有
B.该幅土地地下的金矿归甲公司所有
C.萝卜公司与美丽市政府协商一致,补缴款项后,可以取得金矿的所有权
D.萝卜公司与美丽市政府协商一致,补缴款项后,可以取得金矿的开采权
正确答案:A
[考点] 矿产资源法
[解析]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A项正确,BC项错误。《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采矿权需要单独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不能附随土地使用权一并获得。因此D项错误。
3. 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
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 票据法
[解析] 《票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甲公司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时,仍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背书人甲公司应承担汇票责任。因此A项正确。追索权的适用前提是汇票的背书转让合法,而本案汇票的背书违法,因已被拒绝承兑,无追索权的适用。因此C项错误。返还交易中的对价以及承担侵权责任都是民事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故B、D项错误。
4. S区法院在审理S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谭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谭某精神异常,胡言乱语,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S区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B.S区法院可以裁定终止审理
C.经鉴定,谭某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S区法院应当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D.经鉴定,谭某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S区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S区检察院重新提起强制医疗的申请
正确答案:A
[考点] 审判障碍的处理、强制医疗程序
[解析] 本题将审判中的障碍与强制医疗程序结合起来考查。解题时要注意,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条件并非仅是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选项分析:
根据《刑诉法》第206条的规定,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A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刑诉法》第16条的规定,庭审无法正常进行不是终止审理的情形。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刑诉法》第302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由此可见,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除了须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之外,还须满足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这一条件。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
即便是本案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也不是退回检察院重新提起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可以直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D选项说法错误。
5. 某工厂准备安排职工赵某在5月1日和2日两天加班(2日是休息日)。关于加班及加班工资,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该厂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加班
B.5月1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C.5月2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D.5月2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B
[考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有关加班的法律规定)
[解析] 劳动基准法方面的知识点,在历年试题中出现频率较低,目前试题中仅考查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但这不应成为备考的盲点,这方面涉及的知识点较多,还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有关规定,其次是《劳动法》条文中有明确规定的内容。
选项分析: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A项正确。
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是没有补休规定的。B项错误,当选;C、D项正确。
6. 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劳务派遣公司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B.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C.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