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张某因贩毒被S省C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死刑复核程序,最高法院复核后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应当直接改判
B.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S省高院重新审理
C.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D.认为一审程序违法,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并发回C市中院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C
[考点]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解析] 此题考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复核后的处理,这部分规定非常容易混淆,2021年《法院解释》也进行了部分修订,考生要注意厘清。
选项分析:
根据《法院解释》第429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根据前述规定第5项,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因此,“应当改判”的说法错误。A选项错误。
根据前述规定第3项,对于事实不清的案件,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因此“可以裁定”这一说法错误。B选项错误。
根据前述规定第5项,只有必要时可以改判。C选项正确。
本案系中院一审,高院复核后报最高法院核准,因此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只能发回高院。D选项错误。
2. 划拨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下列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土地使用者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方能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
B.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转让房地产时,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政府审批
C.原则上划拨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
D.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在房地产上设定抵押的,不需经批准
正确答案:B
[考点]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AC项错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因此B项正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建造房屋,转让、出租、抵押房地产的,须经批准。因此D项错误。
3.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______
A.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B.坚持党的领导就是由党进行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C.为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党的主张可以不经过法定程序直接成为国家意志
D.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监督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正确答案:A
[考点] 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解析]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一个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都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本题围绕这个考点设计,考生需要辨识一些错误观点,也要熟知正确的表述内容。选项D涉及“充分认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意义”,注意辨析干扰项
选项分析: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A选项正确。
B选项是干扰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但是考生要注意对于立法,是“坚持党领导立法”“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立法仍然是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由有立法权的机关进行。B选项错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但是党的主张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不能直接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这体现了党的政策、国家政策、国家法律之间的不同。C选项错误。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指出,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D选项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的主要目的,概括为更好地监督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错误的。
4. 周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80万元,由郑某提供保证。借款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应向吴某所在的A区法院起诉。郑某与吴某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向合同签订地的B区法院起诉,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后因周某未按期还款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吴某起诉周某,可将郑某列为第三人
B.吴某起诉周某,可追加郑某为共同被告
C.吴某可向A区法院起诉周某和郑某
D.吴某可向B区法院起诉周某和郑某
正确答案:C
[考点] 特殊地域管辖、必要共同诉讼
[解析] 《民法典》对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类型认定作出重大改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对涉及担保合同的管辖规则作出调整,本题以此为素材,对一般保证纠纷的当事人确定以及管辖法院予以考查。顺应法考的融合化命题趋势,本题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融合命题正确解题的关键点有三:首先,要了解未约定保证方式应视为一般保证;其次,应结合先诉抗辩权原理,把握不可直接起诉一般保证人规则;最后,把握担保合同的从属性质,依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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