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选择题】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 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 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 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民法典》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
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C选项错误。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正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故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结婚前如实告知乙,否则乙有权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患有精神病不是法律规定不得结婚的事由。D项错误。
2.【单项选择题】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王某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 王某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B. 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C. 王某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D. 王某的父母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可知,本题中,王某作为原告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但不得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主张,也无权请求配偶之外的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近亲属也不是合格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3.【单项选择题】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 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 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 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婚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7条第二款、三款:“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夫妻离婚为前提条件,不起诉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就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婚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6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故医疗费也不能得到支持。 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是D选项。
4.【单项选择题】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 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 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 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不够的,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王某向飞跃百货公司借款10万元虽系婚前个人债务,但所借之钱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某与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公司(系一人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人格,王某是向飞跃公司借款,不是向张某借款,债权人是飞跃百货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飞跃公司请求张某和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D选项。
7.【多项选择题】甲男与乙女于2010年结婚。结婚后不久,乙女便辞去工作,专心照料家庭,后两人感情破裂,甲男于2018年提起离婚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甲男、乙女双方书面约定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女可以请求甲男对其予以补偿
B. 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甲男父母所购置,约定归甲男所有,该房屋归甲男个人所有
C. 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甲男父母所购置,登记在甲男名下,该房屋归甲男个人所有
D. 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购置且登记在甲男名下,双方均想要该房,则应当判决房屋归甲男所有,并由甲男给付乙女按市场价计算的一半房款
正确答案:A,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离婚经济补偿权及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判决。故选项A正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在B选项中,甲男父母购置该房,约定归甲男所有,应视为约定甲方父母对甲男的个人赠与,该房系甲男的个人财产,故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注意登记在谁的名下不能视为约定由其所有,故C选项错误。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6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故选项D错误。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