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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二-物权概述

1.【单项选择题】下列不可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A. 某水电站输出的电力

B. 票据

C. 长在某明星头上的一根头发

D. 商标权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未作答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对物权客体的理解问题。虽然电力是无体物,但由水电站发出的电力具有归属的意义,可以作为物。票据作为承载票据权利的客体,可以作为物权的对象。人身上的器官为人体组成部分,不为民法上的物,当然也不为物权的客体,故长在某明星头上的头发不能作为物。商标不为有体物,为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可为物权的客体,依法律规定,可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故C项正确。

2.【单项选择题】依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 )

A. 王某将自有房屋出卖给李某

B. 张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后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离婚,并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

C. 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 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物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问题。

选项A,我国《民法典》第209 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法院判决房屋为李某所有,则李某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

选项C,赵某自建房屋的行为,自房屋建好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

选项D,孙某的孙子孙亮在孙某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即取得孙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故答案为A项。

3.【单项选择题】赵大借用钱二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钱二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赵大所有,房屋由赵大使用,产权证由赵大保存。后赵大、钱二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赵大的权利主张,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B. 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 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 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该法第2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可知,在赵大、钱二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纠纷,需”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才可以更正登记。

选项C、D正确。本题中,赵大与钱二约定房屋登记在钱二名下,由赵大使用房屋并保存产权证,约定本身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法有效。但赵大无权直接要求登记机构进行更正登记,应当先通过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再依据法院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4.【单项选择题】甲将其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此后房价上涨,甲欲毁约。乙不同意,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C. 甲对乙享返还原物请求权

D. 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本案中买卖合同已经订立并生效,D选项正确。由于买卖合同有效,乙基于有效买卖合同所生的债权占有房屋,为有权占有,A选项正确。由于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正确。甲系乙的债务人,乙相对甲为有权占有,故甲对乙无返还原物请求权,C错误。

5.【单项选择题】乙有两辆汽车,其中一辆被甲借用。甲用了之后觉得十分好用,于是向乙表示能不能卖给他。乙觉得该车已经开过两年正好想卖,遂同意甲的请求。甲乙经商量后,口头达成一致,即甲购买该车的价格是8万元,甲得于一周后付款,付款前甲可以继续使用,但所有权仍属于乙,待甲付款后所有权再转移给甲。后来,该车于甲付款前因地区发生地震被毁损。请问,以下判断错误的是:( )

A. 经过简易支付,乙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

B. 在该汽车毁损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

C. 该汽车灭失的风险应由甲承担,甲仍应支付8万元价款

D. 甲乙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依据《民法典》第226条的规定,甲借用了乙的汽车,在借用期间,又与乙达成了买卖协议,在买卖协议生效时,乙便完成了对甲的交付义务,此种交付称为简易交付,故A选项是正确的。依据《民法典》第641条的规定,由于双方约定支付价款前乙保留所有权,在甲支付价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故B选项正确。依据《民法典》第604条的规定,由于乙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交付后的风险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故C选项正确。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法律并未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题答案为D。

12.【多项选择题】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 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C.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D. 王某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C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229条,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张某应当自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即2011年4月20日起即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A正确,B错误。

由于张某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不过根据《民法典》第232条的规定,在张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故c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208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要办理登记,由于王某只是支付了30万元的对价,在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前,王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D错误。

13.【多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

A. 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

B. 动物腹中的胎儿

C. 母牛挤出的牛奶

D. 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

正确答案:C,D

参考解析:A选项,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不属于法定孳息。B选项,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动物的成分,不是独立的物,不属于孳息。C选项,母牛挤出的牛奶属于典型的天然孳息。D选项,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14.【多项选择题】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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