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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03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向乙出具借条,1周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在届满前2个月发生中止事由,直至2019年1月1日中止事由才消除,消除后继续计算2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

C.甲请求乙返还手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甲对乙享有10万元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乙主张权利,不影响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D

[考点] 诉讼时效

[解析] 《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司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乙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借期届满目而非出具借条日,故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民法总则》第206条规定:“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如果中止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之前,持续到最后6个月时中止;如果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则立即中止。即无论何时中止,均是在中止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6个月,故B选项错误。《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所以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适用诉讼时效,故C选项错误。《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本题中,甲对乙主张权利,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丙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故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  甲打算购买一辆价格在10万元以内的汽车,遂甲授权就读于某高级汽车装配与维修学校的乙(17岁)代其购买汽车。乙到某汽车销售商丙处,由业务员丁接待并提供服务,并告知其为甲购车,最终乙选择一辆价格8万元的汽车,并将车交给甲。3日后,甲与驾驶经验丰富的老友戊一起驾车出行,戊发现此车存在问题,经检查,该车果然具有重大瑕疵,是由某海滨城市化学物品爆炸造成损坏的车辆翻新而成的车辆。丁明知此事,故意不告知。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因为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因此合同效力待定

B.甲可以主张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D.甲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

[考点] 代理

[解析] 尽管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其代理权的获得不受影响,因为代理权的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乙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一切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甲承担,乙以甲的名义购车是有效的要约,不会因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而导致合同效力待定,故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可以提出任意一种让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故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由于汽车质量存在严重瑕疵,构成根本违约,甲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丙承担损失,故C选项正确。《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卖方丙的代理人丁明知车的质量有瑕疵,故意隐瞒,构成欺诈,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丙承担。被欺诈人甲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丙赔偿损失,故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3.  甲、乙是大学室友,关系密切。乙遭遇金融危机导致生活潦倒,甲与其妻子商议后,决定赠与其一套房屋。但为了避免他人议论,于是与乙商定,对外宣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办理过户登记前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如果办理过户登记后,甲乙酒后发生口角,乙过失致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

D.在C项情形下,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甲在撤销合同后,均可请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D

[考点] 赠与合同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题中,由于甲乙之间真实的意思是赠与,且无不合法之处,故赠与合同有效,且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故A选项正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串通虚伪的意思表示,此合同无效,故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本题中,如果受赠人乙致甲死亡,此时甲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故C选项正确。在甲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将赠与合同撤销后,如果房屋尚登记在乙名下,甲可请求乙将房屋返还,但是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则能够主张第三人返还。但要看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构成善意取得的,甲在撤销后,不能主张第三人返还,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4.  王某与李某是夫妻,两人在婚后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王某拥有存款400万元;李某拥有房屋三栋,存款200万元,两辆汽车。两人育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后乙结婚,育有一子丁。王某生前立下遗嘱,自己的所有遗产均由乙继承。李某生前立下遗嘱,自己的遗产中三栋房屋归长子甲,存款归次子乙,汽车归女儿丙。乙在一次车祸中,先于王某死亡。2015年10月10日,王某死亡。10月30日,李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因王某曾立下遗嘱,遗产由乙继承,后乙先于王某死亡,故根据遗嘱王某的遗产应当由乙的儿子丁代位继承

B.王某的遗产由李某、甲、丙、丁继承

C.甲最终继承的遗产包括三栋房屋、存款300万元

D.丙最终继承的遗产包括两辆汽车、存款300万元

正确答案:B

[考点] 继承

[解析] 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无效,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存在代位继承。故A选项错误。王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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