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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7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诈骗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用路人的手机打电话,以信号不好为由走动,趁路人不注意溜之大吉,将手机据为已有。甲构成诈骗罪

B.乙发现好友张某的《金瓶梅》中夹有一张极具收藏价值的清代邮票,好友并不知情,乙便向好友讨要该书,张某将书赠乙,乙将邮票据为已有。乙构成诈骗罪

C.丙和同伙设置圈套诱骗路人参赌,路人识破要求退还钱财,丙和同伙便使用暴力,拒不退还。丙构成抢劫罪

D.丁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价值2万的钢琴卖于李某,不知情的刘某到丁家见到该款钢琴甚是喜爱,丁某见之便说道:如果你喜欢,就3万元卖给你吧。刘某欣然答应,支付价款3万将钢琴搬走。丁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的区分

[解析] A项不当选,属于公开盗窃;B项不当选,张某并无处分邮票的意识,因此构成盗窃罪;C项不当选,依据司法解释,成立赌博罪,采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时,属于从重情节,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以赌博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D项当选,刘某依善意取得钢琴所有权,受害人为李某,丁为委托物侵占型侵占罪,构成侵占罪。

2.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

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

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正确答案:B

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结合我国立法法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只能是狭义上的法律

B.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在法治国家,罪刑法定原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发动,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程度

D.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有罪类推,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

正确答案:B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反对封建司法制度非法专横的产物,是对罪刑擅断主义的彻底否定,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对之作出了规定,体现了人权保障和惩罚犯罪并重的思想。罪刑法定原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与之不同,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程度。罪刑法定原则派生的相关原则或者说具体内容与要求体现在两方面: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其形式的侧面包括: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排斥习惯法,即要实行成文法;即习惯法不是我国刑法的正式渊源,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是指刑法的正式渊源,只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发制定的法律,即立法法上的“狭义法律”;禁止事后法即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因为事后法和类推一样,均损害了刑法对法律行为的可预测性和可评价性。

综上,ACD正确,B错误当选。

4.  刘某、汪某、李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出资形式、决议规则、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如果刘某超越企业的授权对外代表企业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

B.若汪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其无需对合伙企业在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李某去世,李某的儿子小李(9岁)为唯一继承人,则小李自动取得有限合伙人地位

D.汪某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但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正确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该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不能认定刘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订立的合同当然无效。故A选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汪某应当对合伙企业在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B选项错误。

《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该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因此,小李取得有限合伙人地位须经刘某、汪某一致同意。故C选项错误。

《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该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5.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经检察长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B.在审查张某、郑某共同杀人案的过程中,张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王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李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李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适用。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选项A正确。《高检规则》第401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6.  2015年11月,苏某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某市通过互联网购买到杨某等3人的招商银行卡信息资料。11月8日,苏某伙同他人利用上述资料,开通涉案银行卡的电话支付功能,进而冒用该3张卡,通过网络进行消费,造成三被害人损失共计5万余元。对于苏某等人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B.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C.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D.信用卡诈骗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 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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