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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7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些法律文书不能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但可以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B.审判长的回避都由院长决定

C.再审程序组成的合议庭中不能有陪审员参加审理

D.陪审员的回避应该由审判长决定

正确答案:A

[解析] A选项正确。存在不能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但可以适用再审程序审理的法律文书。例如,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不能上诉,所以无法适用二审程序审查该判决的正确性,但是对该判决可以申请再审,也就是说,可以适用再审程序审理。B选项错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时候,回避应由审委会决定。C选项错误。再审程序没有自己的程序,或者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或者适用二审程序再审。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时候,合议庭可以吸收陪审员。D选项错误。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的范畴,和法官的权力、地位类似。因此,其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2.  赵某以请客喝酒为名将高某灌醉,后将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和手机拿走。赵某的行为构成:______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的具体运用。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致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药物毒昏等。

3.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正确答案:C

[解析] ①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法调整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思考方式,是民法的基本思维方式。说一千道一万,民法的内容就是追问:发生的了一定的事实,这些事实是否具有民法上的意义?若具有民法上的意义(即: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根据民法的规定,具有何种民法意义,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何种民事法律关系,从而谁有权对谁主张何种权利,对方负有何种义务?②本题这样的考题虽具综合性,但考点主要集中在侵权、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缔约过失领域。③A选项涉及预约。预约是一种合同,与本约相对。根据预约,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负有订立本约的合同义务。但A选项中,甲、乙只是约定某日“商谈”房地产开发事宜,根据这一约定,甲、乙都不负有订立合同的义务,预约并未成立,故A选项不当选。若将A选项的表述修改为:“甲与乙约定某日‘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则预约成立。④B选项涉及“法外空间”。日出、日落、刮风、下雨等自然现象(假设未构成不可抗力;也未被约定为条件)、散步、起床、睡觉等人的活动均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不属于法律事实。同样,引发宗教关系、同乡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恋爱关系、友谊关系的客观情况,也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它们总称为法外空间。B选项中,甲对乙的表示属于爱情的表白,尽管很重要,但不属于法律事实,不能在甲、乙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故B选项不当选。须注意:在中国大陆,婚约(订婚)亦非法律事实,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还须注意:因婚约给付彩礼,就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因为给付彩礼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而作为赠与的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⑤C选项涉及过错侵权。C选项中,客观上具有:(a)甲极力劝酒的加害行为;(b)乙健康权遭受损害的事实;(c)加害行为与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d)甲具有过失(需注意:侵权法上过失的判断采用客观标准,即看甲在实施加害行为时是否达到了与甲具有相同身份的理性人的行为标准,若达到了,甲就没有过失;若没有达到,甲就具有过失。)。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一款,甲、乙间成立过错侵权,故C选项当选。⑥D选项涉及不作为侵权。不作为侵权具有以下构成要件:(a)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包括: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合同约定的作为义务;当事人间的特殊关系引起的作为义务;行为的先前行为引发的作为义务);(b)行为人具有作为的能力;(c)不作为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d)过错侵权还须行为人具有过错。D选项中,“同事”二字表明,甲是成年人,乙邀请甲到水库游泳的先前行为并未使甲的人身处于不合理的危险状态中,乙的先前行为没有引起保护甲的安全作为义务,甲因抽筋溺水身亡,乙就没有实施不作为的加害行为,不构成侵权,故D选项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选项。

4.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A

5.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承租了乙的门面房经营酒吧,月租金30万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根据政府的要求从2020年2月3日至5月20日不能营业,损失惨重,甲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B.已故评书艺术家单某的声音极具特色和吸引力,甲高度模仿单某的声音在某市无线广播电台给乙公司的产品做广告,收入颇丰,甲的模仿行为没有侵犯单某的肖像权

C.甲、乙参加单位的足球比赛,甲踢飞的足球打在接球的乙的鼻子上,造成乙鼻梁骨骨折,花去700元医疗费,应当由甲承担侵权责任

D.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

正确答案:A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

[解析]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民法学就是民法解释学;从方法论上看,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民法的功能就是确认民事权益的归属,规范民事权益的正当变动,保障民事权益得到充分的救济。这些功能得以实现的基本工具就是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民法学的核心理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可见民事责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是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事实;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动态认识和分析是关键(设立→变更→消灭)。为了实现民法“鼓励交易、增进财富,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民法典》第136条规定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新冠肺炎疫情”定性为不可抗力,因此A选项中的甲有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A项说法正确。

《民法典》第110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并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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