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8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赵某涉嫌盗窃罪,在侦查阶段,他委托了张律师作为辩护人。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张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

A.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B.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C.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

D.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有关证据

正确答案:D

[考点] 律师诉讼权利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所以AB项不符合题意。

《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所以C项不符合题意。

《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D项不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权利,核实有关证据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律师的权利,所以D项符合题意。

2.  某市地质矿产局以甲企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为由责令甲企业向受损失的乙企业支付100万元赔偿金。甲企业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甲企业上诉。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乙企业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乙企业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某市地质矿产局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C.乙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 第三人上诉权、行政诉讼执行的申请人、变更判决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减损了乙企业的权益,故A项正确。

该法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据此,B、C项均正确。

该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本案涉及款额的确定,故法院可以判决变更,D项无权二字错误,应选。

3.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正确答案:A

[解析] 在刑法理论上,数罪存在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之分。异种数罪是指一人犯了数个不同种类的罪行,同种数罪是指一人犯了数个相同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对于同种教罪,原则上不数罪并罚。对于多次触犯同种财产性犯罪的情形,就涉及犯罪数额的累计计算问题。A选项,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应被认定为抢劫罪。因此甲15周岁时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既然同为抢劫罪,就应将两次犯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叠加,甲的犯罪数额为5万元。A项正确。B选项,受贿罪的特点在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当被告人私下收受他人财物的时候,受贿行为就已经既遂了。即使后来行为人再将受贿款用于单位的公务开支,也并不能改变其已经非法占有的性质。因此不应当在受贿数额中除去用于公务开支的部分。B项错误。C选项,行为人使用后一次诈骗所得钱款补偿第一次诈骗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尽管其在形式上实施数次诈骗行为,而且每次行为都单独构成了犯罪,但它事实上是一个整体的犯罪过程,行为人在实质上可被视为仅实施了一个诈骗行为。这种形式下的诈骗犯罪,从主观上看,行为人并非意图将全部诈骗所得据为己有,而是只想占有其中的一部分;从客观上看,受骗人财物被骗,失去的并非是全部被骗财物,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计算此类案件的犯罪数额时应当除去已归还的犯罪数额。丙的诈骗数额应被认定为6+12-6=12万元。故C项错误。D选项,丁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在计算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时,应当刨去手机本身的价值,因为对于丁窃取手机的行为不能重复评价,丁销售赃物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并不另行构成犯罪。故丁的诈骗数额不是1万元,而是4,000元。D项错误。故答案为A。

4.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C

5.  关于下列采取暂予监外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某甲,判处有期徒刑,患有严重疾病

B.某乙,判处无期徒刑,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C.某丙,判处拘役,生活不能自理

D.某丁,判处有期徒刑,自己把手砍断,需要保外就医

正确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D选项错误、

6.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正确答案:C

7.  关于上市公司征集人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上市公司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作为征集人

B.依照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80.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80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