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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86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医生甲在给乙做腹腔手术(未患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甲医生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健康权

B.甲因过错损坏了乙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身体权

C.甲因与乙发生争执,给乙写了一封信并在信中极尽侮辱,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日本地震发生后,甲捐赠了1亿美元并对此保密,不欲他人得知。乙记者知晓后,披露于报纸头版头条,乙记者的行为并未侵犯甲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B

2.  甲公司将一张定期存单出质给乙公司,用以担保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货款债权。该存单现已到期,而甲公司债务的履行期尚未届满。以下说法何者正确?______

A.乙公司凭存单质权取款后,与甲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B.未经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不得凭存单质权取款

C.乙公司应待甲公司的债务到期后,方可凭存单质权取款

D.因尚未发生债务到期不履行的事实,故乙公司不得凭存单质权取款

正确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225条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故A选,B、C、D不选。

3.  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归甲公司所有

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

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正确答案:D

[考点] 赠与人撤销权

[解析] 首先,题干中没有说明单位的性质,因此不能认定该单位为专门从事慈善公益的单位,从而捐赠资金不能直接归于单位用于其他慈善公益事业。应该把该单位定义为一般性的营利性机构。

其次,分析本题中所包含的法律关系:如果将捐赠行为定义为赠与合同,捐赠财产归受赠人所有和支配,则脱离了原本捐赠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不能将此理解为赠与;本案的法律关系实应为信托关系,虽然未曾按照信托法的要求订立书面形式的信托关系,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但在处理过程中完全可以类推适用公益信托的规则解决。《信托法》第72条规定:“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本案中,员工为委托人,公司为受托人,宗某为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员工集资给公司,公司设立专门账户打理,为的是宗某的治病利益。宗某去世后,则信托财产的剩余部分应用于原目的相近似的目的。员工不得要求退回财产,甲公司不能取得所有权,宗某的继承人也不得要求取得所有权。 ????A项:捐款剩余部分不能归甲公司所有。A项错误。 ????B项:宗某继承人不得要求取得剩余款项的所有权。B项错误。 ????C项:员工不得要求退回财产。C项错误。 ????D项:类比信托法中关于公益信托的规定,剩余捐款款项应当用于与原目的相近似的其他目的,即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D项正确。 ? ?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4.  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

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正确答案:D

5.  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某市中级法院第一审时保证案件审判的质量,决定由刑庭庭长甲和审判员乙、丙、丁以及人民陪审员戊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不开庭审理

B.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开庭审理后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D

[考点]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227条规定,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D选项正确。

6.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B.五悦公司因公示催告可行使票据权利

C.亿凡公司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法院应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正确答案:C

[解析] ①《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因此,A选项错误。不能说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②B选项错误,五悦公司应自判决公告之日起行使票据权利,而非因申请公示催告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③D选项错误,在公示催告期间没有票据权利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到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法院并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④题干表述,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说明票据已经背书转让,亿凡公司享有票据权利。因此,C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7.  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规章规定,对某一行政违法行为,除可以给单位处以罚款以外,还可以给予直接责任人5000元以下罚款,但规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下列有关该规章违法的理由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因为规章无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B.因为该规章对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C.因为该规章扩大了法律、行政法规给某一行为行政处罚的主体种类

D.因为该规章超出了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范围

正确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1款。

8.  姜冬梅诉葛宏图合同纠纷案,涉及标的额600元。北山市北山县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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