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409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先后在A市B区盗窃手机两部,价值6000元,在C区组织、策划了一起恐怖活动.的犯罪后被抓获,则对甲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B区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B区和C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D.C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甲所犯数罪中盗窃案应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恐怖活动案应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见,全案都应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题正确答案为B。

2.  甲起诉乙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双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支付1万元,并向法院请求确认了调解协议效力;履行完毕后,甲做了伤残鉴定,觉得赔1万元赔少了,问甲应该怎么做?______

A.请求上一级法院再审

B.属于一事不再理,不予受理

C.按照简易程序审理

D.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B

[考点] 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的法律效力

[解析] 确认调解协议程序属于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案件不能再审。A选项错误。

确认调解协议程序的案件,法院确定调解协议有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已经有生效法律文书解决,除非有新的损害发生,当事人可以就新的损害另行起诉,否则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本案中甲做了伤残鉴定,认为1万元赔少了,不是新的损害,只是对之前的赔偿的反悔,所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正确。B选项正确。

特别程序的案件已经结案,不能再审,也不能重新起诉或重新启动特别程序。C选项和D选项错误。

3.  关于诉的分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甲起诉乙,要求确认甲乙之间收养关系有效,此案属于确认之诉

B.丙起诉丁,要求丁删除在网上发布的辱骂丙的言论并停止继续在网上发帖的行为,此案属于给付之诉

C.张某起诉李某,以受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此案属于变更之诉

D.赵某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违约损失5万元,而王某辩称该合同根本就不成立,这是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D

[解析] 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故A项属于确认之诉,正确。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C项是为了消灭既存的法律关系,是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B项属于消极的给付之诉,正确。D项属于积极的给付之诉,故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选D。

4.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______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正确答案:D

5.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______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正确答案:C

6.  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正确答案:D

7.  关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某私企负责采购的经理甲利用职权以高价从妻子开办的公司购买原料,甲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B.甲为某民营公司的采购员,在业务往来中收下采购商给予其个人的回扣5万元,甲将此笔钱据为已有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甲以虚构内容的方式与国企经理乙签订合同意图骗取国企钱财,但签订合同后即被抓获,乙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D.A公司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人丙在缴纳注册资本500万元后又将该资金偷偷撤出,丙构成抽逃出资罪

正确答案:B

[考点]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解析]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甲作为一私企的经理,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A项错误。民营公司的采购员暗中收受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B项正确。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结果犯,需要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C项中甲还没获得财物就被抓获,公司没有损失,乙不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C项错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A公司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丙因此不构成抽逃出资罪,D项错误。

8.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同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9.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______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409.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409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