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D
[考点] 债权出质
[解析] 《民法典》第445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A项正确。此外,《民法典》第54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类比该规定,若须使质权对债务人丙发生效力,必须通知债务人丙,故B项正确。在将出质事实通知债务人丙之后,其不得自行向甲清偿债务,须经质权人同意方可清偿或将清偿款提存,故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D。
2. 王某因全家外出旅游,请邻居戴某代为看管其饲养的宠物狗。戴某看管期间,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关于张某被咬伤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王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戴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C.王某和戴某对张某损害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D.王某或戴某不应对张某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在戴某代看管饲养宠物狗期间,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张某对于自己的损害有重大过失,故而可以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由此可知,本题ABC项均错误,D项正确。
3. 定居在新加坡的日本明星甲来中国旅游时发现长沙乙影城未经其同意在影城的社交媒体软件账号中擅自使用其肖像宣传。甲在中国某法院起诉乙影城侵犯其肖像权,要求乙影城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我国法院处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______
A.双方当事人可协议选择中国法
B.适用甲经常居所地的新加坡法
C.因甲是日本人,应当适用日本法
D.因该社交媒体软件是在中国发行的,应当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B
[考点] 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故B项正确。
4. 李桃是某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4%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关于李桃可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可起诉各董事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B.可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
C.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正确答案:D
[考点] 股东派生诉讼;公司强制解散
[解析] 股东派生诉讼有严格的前提条件与程序要求。《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规定,在公司高管存在《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股东才有权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本题中,公司董事之间矛盾不断,可能是对公司的发展方向或者经营策略存在争执,未必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公司股东不一定有权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即便股东有权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也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先要求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采取行动,在公司监事会或者监事不作为时,公司股东才有权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故A项错误。《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本题中,公司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且连续两年多无法解决,导致公司经营严重困难,李桃持有公司14%的股份,有权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公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据此,B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据此,股东如果要求财产保全,必须向法院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而不能“直接”要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故C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第1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据此,D项正确。
5.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正确答案:D
[考点] 分公司
[解析]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法典》第170条第1款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