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正确答案:C
[考点]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A项中体现的应当是同等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故A项错误,不应选。
《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规定就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处分原则在诉讼中的适用有多个方面,其中就包括在诉讼开始后,当事人有权以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或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提出反诉。因此,C项正确,应选。自认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因此,在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案件中以及自认事实与查明事实不符时,法院可以不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这并不违反处分原则,故B项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5条确立了支持起诉原则。该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支持起诉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遭受了损害,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但是,支持方不能代替受损害方提起诉讼。因此,D项错误,不应选。
2.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
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
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
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 保证期间
[解析] 《民法典》第692条1、2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695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本题中,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故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由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的约定,未经保证人丙公司书面同意,故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三笔借款的保证期间的截止日期,仍分别为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28日、2013年3月31日。《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根据上述分析,只有应于2012年9月30日归还的300万元债权尚在保证期间内。据此,A项正确,BCD项错误。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正确答案:A
[考点] 专利权的内容及侵权责任的承担
[解析] 《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依此规定,本题中,乙公司侵权属实,故尽管甲公司并不知情,但未经许可使用侵权设备,也构成侵犯专利权。再依《专利法》第77条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并不知情乙公司侵权,这些事实意味着甲已经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所以对于丙提出的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专利产品的主张,人民法院不应再予以支持。综上,BCD项均错误,只有A项正确。
4. 某蛋糕店开业之初,为扩大影响,增加销售,出钱雇人排队抢购。不久,该店门口便时常排起长队,销售盛况的照片也频频出现于网络等媒体,附近同类店家生意随之清淡。对此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
B.构成混淆行为
C.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D.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正确答案:C
[考点] 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根据上述规定,混淆行为需要造成消费者对实际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