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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43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某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对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进行核查。审计中发现某企业申请了数百万元贴息贷款,但其生产规模并不需要这么多,遂要求当地农业银行、扶贫办和该企业提供贷款记录。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只有审计署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B.只有经银监机构同意,该县审计局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该县审计局经上一级审计局副职领导批准,有权查询当地扶贫办在银行的账户

D.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并非国有企业,故该县审计局无权对其进行审计调查

正确答案:C

[考点] 审计法

[解析]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地方审计机关可以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且不需要被审计对象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故AB项错误。《审计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事实上只需要经该县审计局局长批准即可,上一级的副职领导当然也属于负责人,故C项正确。虽然该企业不是国有企业,但由于其接受和使用了财政资金,因而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故D项错误。

2.  中国某企业认为甲国出口到中国的某类商品存在政府补贴,侵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遂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中国商务部经审查,终局裁定甲国政府的行为构成补贴,遂采取反补贴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该项补贴必须是政府作出的专向性补贴

B.对于甲国出口商在行政诉讼中提供的在反补贴调查中拒不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C.甲国出口商对中国商务部的终局裁定不服,可以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

D.甲国出口商对中国商务部的终局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考点] 《反补贴条例》;WTO争端解决机制

[解析] 《反补贴条例》第4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据此,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据此,B项正确。WTO争端解决机制只能解决WTO成员方之间的争端,而甲国出口商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C项错误。《反补贴条例》第52条规定:“对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D项正确。

3.  马迪由阳光劳务公司派往五湖公司担任驾驶员。因五湖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且不发加班费,马迪与五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本案仲裁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B.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司为被申请人

C.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阳光劳务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马迪和阳光劳务公司为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B

[考点] 劳动争议仲裁

[解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本案中,劳动者马迪被用人单位阳光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五湖公司,由于加班费问题与五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故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务为被申请人,故B项正确。

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春风超市、夏雨公司、秋叶公司、冬雨公司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春风超市对缺陷商品采取召回措施,该超市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召回运费

B.夏雨公司装修完工3个月时与消费者发生质量争议,该公司要求消费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C.秋叶公司将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出售给母公司秋色公司

D.冬雪商场以3000元价格销售假冒鸭梨牌手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价款的3倍

正确答案:D

[考点] 经营者义务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A项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B项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C项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D项正确。

5.  共同居住在上海的中国男子王某和新加坡男子杰克欲在中国登记结婚,遭到拒绝后到英国伦敦办理的婚姻登记。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到中国法院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关于该离婚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关于双方能否结婚应适用婚姻登记地英国的法律

B.判断婚姻的效力应适用双方共同居所地中国的法律

C.双方财产的分割应适用法院地中国的法律

D.王某和杰克的行为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

正确答案:B

[考点] 婚姻效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 婚姻效力适用婚姻当事人共同居所地法,然后是共同国籍国法,只有都没有才是婚姻登记地法,A项错误,B项正确。财产分割当事人可以选择,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C项错误。两人的行为虽然规避了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上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这个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不是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D项错误。

6.  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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