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正确答案:D
[考点]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析] 《民法典》第526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527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两个条文分别为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前者是后履行义务一方的抗辩权,后者是先履行义务一方的抗辩权。本题中,相对于房屋使用说明书和二期房款的交付义务,甲是后履行一方,所以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故B项错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对待给付义务,而本题中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的义务才是对待给付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非对待给付义务,所以甲也不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A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不具备甲解除合同的条件,故C项错误。
2.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C
[考点] 税务登记
[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故A项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故B项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故C项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故D项正确。
3. 甲乙两公司于H省省内修高速公路,已经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审批。现因业务需要,要将该高速公路修到S省。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补充材料继续按原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获得审批
B.由S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C.需要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D.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查不得开工
正确答案:D
[考点] 建设项目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3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该规定,跨省建设项目应当由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因此B项错误。同时由于项目由原本省内高速公路修建变为跨省项目,审批主体发生变化,程序也不应当按照原有程序进行,因此A项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因此,有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尽量避免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复,C项重复出具环境影响评价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5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D项符合规定,因此D项正确。
4. 金牛山一带有陨石坠落,当地村民寻获后卖给闻讯而来的收藏者,获利颇丰。潘某路过村民肖某家菜地时拾得一小块陨石,肖某知道后向潘某索要遭拒绝。关于该陨石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陨石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B.潘某拾得陨石行为不应由民法调整
C.潘某可取得陨石所有权
D.肖某可取得陨石所有权
正确答案:C
[考点] 先占制度
[解析] 先占在我国现行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和理论上均认可。根据通说,先占应符合如下条件:(1)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无主物;(2)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3)先占人基于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符合先占要件的,先占人取得无主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天外陨石属于无主物,且属于动产,应由先占人潘某取得其所有权,故C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本题可能引起争议的是,陨石落入肖某家菜地,肖某是否属于先占人?陨石是否应归国家所有?首先,陨石落入肖某家菜地,此时肖某尚未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该陨石,故肖某不符合先占的条件。其次,《民法典》第250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该条涉及的物应为自然资源,且在属性上均为不动产,不能直接适用该条的规定将陨石认定为归国家所有。
5. 法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FOB合同出口红葡萄酒,法国甲公司的酒庄到装运港有一段陆地需要陆路运输。现买卖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______
A.中国乙公司应承担包括陆路运输在内的所有运输工作
B.法国甲公司将货物交给陆路运输的承运人即完成了交货
C.法国甲公司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即完成了交货
D.法国甲公司在目的港完成交货
正确答案:C
[考点] FOB贸易术语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