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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453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因涉嫌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查。羁押一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辩护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检察院的许可

B.本案侦查机关可以直接决定对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C.本案如果为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于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可以不通知其家属

D.本案未经检察院批准不可以与他人通信

正确答案:A

[解析]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对于辩护律师携带上述材料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以内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本案侦查机关是检察院,选项A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住处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题目中并没有交代可能有碍侦查的情节,所以选项B错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所以选项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根据第2项可知,被监视居住人要与他人通信是经过执行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所以D错误。

2.  关于下列采取暂予监外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某甲,判处有期徒刑,患有严重疾病

B.某乙,判处无期徒刑,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C.某丙,判处拘役,生活不能自理

D.某丁,判处有期徒刑,自己把手砍断,需要保外就医

正确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D选项错误、

3.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______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正确答案:C

[考点] 不动产登记程序

[解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故C项正确。

4.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正确答案:C

[考点]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A项中体现的应当是同等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故A项错误,不应选。

《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规定就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处分原则在诉讼中的适用有多个方面,其中就包括在诉讼开始后,当事人有权以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或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提出反诉。因此,C项正确,应选。自认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因此,在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案件中以及自认事实与查明事实不符时,法院可以不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这并不违反处分原则,故B项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5条确立了支持起诉原则。该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支持起诉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遭受了损害,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但是,支持方不能代替受损害方提起诉讼。因此,D项错误,不应选。

5.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以抢劫目的对乙实施了严重暴力导致乙重伤昏迷,甲取走财物后以为乙死亡,遂焚尸灭迹,后查明,乙是被烧死的,甲不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B.甲让乙带着菜刀,在一旁为自己抢夺放风。甲构成抢夺罪,乙构成抢劫罪

C.甲、乙使用暴力抢劫丙的财务,但发现丙家富有,于是甲、乙继续暴力控制丙,以杀害丙向其家人索要赎金50万。甲成立抢劫罪一罪。

D.甲人户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向被害人乙的腹部猛踢了一脚,后经过现场的甲的好友丙知晓真相后接受甲的请求又向乙的腹部猛踢了一脚,乙死亡,不管谁踢死的,甲都成立(事后)抢劫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 A错误。甲的行为属于“事前的故意”,应将乙的死亡归责于甲的抢劫行为,也即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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