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B.居民个人控制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C.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D.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正确答案:D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2. 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______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正确答案:C
[考点] 环境法律责任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社会服务机构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第3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4条规定:“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第5条规定:“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五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违法记录’。”A项系自然人不属于社会组织,B项登记的民政部门级别不够,D项不属于在我国设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故只有C项正确。
3.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正确答案:D
[考点] 分公司
[解析]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法典》第170条第1款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分公司的负责人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如果事事都需要公司授权,分公司事实上无法运转,故A项正确。《公司法》第3条第1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是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的债务就是公司的债务,应当以(总)公司及其所有分公司的财产清偿。据此,B、C两项正确,D项错误。
4. 关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故意伤人,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后来甲认罪态度好,家属表示严加看管,对甲可以适用强制医疗
B.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启动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5日内书面说明不启动的理由
C.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决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D.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的决定不当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正确答案:D
[考点]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措施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适用强制医疗措施需要行为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甲的可能性较小,A项错误。
《高检规则》第545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启动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书面说明不启动的理由。”B项错误,应当是在7日内说明理由。
《高法解释》第53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所以C项错误。
《高法解释》第54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二十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D项正确。
5.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
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
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