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 吴某是A市B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于2013年1月退休,在2014年3月,他所从事的下列哪个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______
A.以律师身份担任A市C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B.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担任A市C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C.以律师身份担任A市B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D.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担任A市B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B
[解析] 吴某离任不足2年,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他在自己曾经任职的A市B区法院什么也不能担任,在其他法院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只能选B项。
2.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欲任命一批法官,下列哪些人员符合条件?______
A.王某,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良好的品行,通过了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B.李某,2018年毕业于国内某著名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对工作充满热情,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多次得到领导的表扬
C.张某,曾任某著名国企负责人,后因能力欠缺,经营不善,引咎辞职
D.钱某,曾因打架斗殴被拘留3天,之后一直表现良好
正确答案:ACD
[解析] A项,王某符合《法官法》的要求。C项,张某并非被开除。D项,治安拘留不是刑事处罚。B项考查的是对法官从事法律工作时间的要求,从题干可以推论出李某从事法律工作只有1年,不符合《法官法》对于工作年限的要求。
3. 法官有下列情形,属于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的情形的是:______
A.丁某,所经手的某一案件被定为错案,提起了再审
B.黄某,由于婚姻关系,取得了加拿大国籍
C.王某,因为长期生病,不能履行法官职务
D.关某,在2017年、2018年两年办案业绩考核中不达标
正确答案:BCD
[考点] 本题考查法官免除职务的情形,《法官法》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调出本法院的;(3)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法官职务的;(4)办案业绩考核连续2年不达标,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5)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6)退休的;(7)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8)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A项错,不符合上述规定,B项为第1项,C项为第5项,D项为第4项。
4. 小李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关于小李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小李妻弟从长沙市检察院调任中级人民法院并担任刑一庭副庭长,则对小李与妻弟要实行任职回避
B.小李在连续两年办案业绩考核中不达标,法官可以口头辞退小李
C.小李参加好友的股份公司的上市庆典,被公开法官身份并发表祝辞。小李的行为违反了法官的职业道德
D.某正在审理的侵权案件的当事人是小李的表侄,小李就该案件在工作场合进行了评论,小李的行为违反了法官的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D
[解析]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其他法官;(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其他法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依据第3项,小李和妻弟虽然属于近姻亲关系,但没有在同一审判庭,故不需实行任职回避,A项错误。根据《法官法》的规定,辞退法官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法官,并列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据此,B项错误。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不得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C项小李没有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违反不得以身份谋取利益的义务,故C项错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选项D中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正确。
5. 关于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______
A.检察官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等消费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B.检察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所委托的人或接受他们的宴请、礼物和提供娱乐活动的,即使情节不严重,也要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C.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的,在超期羁押期间,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分
D.检察官从事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正确答案:D
[解析] C项中对于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所以此项不正确。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所委托的人或者接受他们的宴请、礼物和提供的娱乐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故B项是不正确的。A项中应是给予警告处分,经教育仍不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故A项不正确,D项是正确的。
6. 以下对法官司法廉洁要求的廉洁中,错误的是:______
A.法官不得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当交往
B.法官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C.法官不得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
D.法官一概不得兼任法律顾问
正确答案:D
[解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章规定了“确保司法廉洁”,其中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故A项说法正确。第17条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故C项说法正确。法官并不是所有法律顾问都不能做,仅仅是不能在营利性组织,在公益性组织中免费担任也是可以的。故D项说法错误。此外,第18条规定,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故B项说法正确。
7. 为真正维护司法独立,根据我国《法官法》的规定,法官在下列选项中的做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A.甲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拒绝接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监督
B.乙法官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前拒绝接受新闻媒介的采访
C.丙法官为防止自己的判决被上级法院撤销,事先向上级法院的法官咨询意见
D.丁法官对民愤极大的刑事案件,在裁决时尽量考虑公众的舆论
正确答案:ACD
[解析]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丙、丁法官的做法错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2条规定:“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因此,甲法官做法错误,乙法官的做法是正确的。
8. 李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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