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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99

一、单项选择题

1.  法理学课堂讨论中,学生张某认为:分析法学的定义标准是以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学生李某认为:由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社会实效,所以它认同法实证主义的主张;学生王某认为:只要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那么这就是自然法学的观点;学生赵某认为:自然法和实证主义均认为法律具有普遍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______

A.学生张某的观点

B.学生李某的观点

C.学生王某的观点

D.学生赵某的观点

正确答案:D

[解析] A选项错误,分析法学的定义标准是以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B选项错误,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与马克思关于法的定义有所不同。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法的正式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C选项错误,古典自然法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唯一要素。但是,第三条道路也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并不排斥社会实效和权威性制定。D项选项正确,不管是什么学派,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普遍性。

2.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

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

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

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

[考点]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有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选项B错误:根据本法第24条规定,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只需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无需乡镇政府批准。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她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选项D错误:根据本法第6条第2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考生应注意区分、总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的不同之处。

3.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将妇女、儿童卖到中国境内,不属于“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不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的加重犯罪构成处罚

B.甲在网上招募模特,多次安排一名模特和一名摄影者,要求模特摆出各种暴露性器官的淫秽姿势供摄影者拍摄。由于这种“一对一”“裸拍”极度私密,不可能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按照目的解释,不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C.乙将两名成年男子卖给外国渔船老板做奴隶,由于拐卖男子不能解释为拐卖妇女、儿童,因此乙不构成犯罪

D.丙开设代孕公司,组织20多名模特向客户提供有偿代孕服务,由于丙的行为不能解释为组织他人“出卖”器官,因此,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刑法解释方法

[解析] A项错误。按照文理解释,无论将妇女、儿童卖往中国境外(“出口”),还是将妇女、儿童卖到中国境内(“进口”),都属于“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B项错误。应将“表演”解释为向他人展示自己的过程,本案就属于组织淫秽表演,应对甲定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法目的是制裁有伤风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尽管这种淫秽表演的受众只有一人,但受众是甲从网上公开招募而来,具有不特定性,且多人多次,表演活动会危害社会性风尚。

C项错误。将拐卖男性解释为拐卖妇女,就超出了妇女本来的含义,属于类推解释,但两名男子被渔船做奴隶,乙的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刑法》第244条第2款规定,明知他人强迫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强迫劳动罪处罚。

D项正确。丙组织多名模特向客户提供有偿代孕服务,由于丙的行为属于组织他人“出租”器官——子宫,不能解释为组织他人“出卖”器官,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4.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夫妻二人基于意思联络都不给婴儿提供食物,导致婴儿死亡的,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

B.甲教唆乙对乙患病的父亲不抚养,乙从而拒绝扶养,情节严重,甲成立遗弃罪的教唆犯

C.母亲丙为了拒不抚养婴儿,让张三将婴儿抱到集市抛弃。张三成立遗弃罪的帮助犯

D.剧场负责人丁目睹演员演出淫秽节目而不制止,成立作为方式的帮助犯

正确答案:D

[考点] 共同犯罪;正犯;教唆犯;帮助犯

[解析] A项正确。夫妻二人均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时不抚养婴儿,实施不作为的实行行为,故构成共同正犯。

B项正确。遗弃罪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甲教唆乙实施了不作为犯罪,成立遗弃罪的教唆犯。

C项正确。张三帮助丙实施了不作为犯罪,虽然张三将婴儿抱到集市抛弃,但是遗弃罪的实行犯只能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母亲才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母亲是实行犯,虽然张三直接将婴儿抛弃,也只构成帮助犯。从这个角度讲,不作为犯可谓身份犯,亦即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是保证人,其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成立不作为犯。但是,身份犯中的身份是就正犯而言,教唆犯与帮助犯的成立并不以具有特殊身份为前提。因此,不作为的共犯是完全可能成立的。

D项错误。剧场负责人,目睹演员演出淫秽节目,而不制止,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在法律上,对正犯的犯罪行为具有防止义务的人,故意不履行该义务的,至少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如果与正犯、作为者共同支配了犯罪事实,则成立不作为的共同正犯。

5.  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

B.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

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

正确答案:C

[考点] 国家荣誉称号和共和国勋章的授予

[解析] 选项A错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第六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选项B错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如果依照法被撤销,则不再享有这一国家荣誉。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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