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正确答案:D
[考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目标
[解析] AB项不选: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此AB两项说法正确,不选。C项不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C项说法正确,不选。D项应选:法律并不能将全部的法律关系社会化,错在“全部”,法律关系绝对化的理念是错误的,反对法律万能论,做题时要注意这种绝对化的表述。因此D项说法误,应选。C项中“法律实施体系”,而在《决定》中却是“法治实施体系”,据此认为C项错误。要知道,法治的本义是以法律进行治理,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能够从实质和程序上保障法治实施体系。本题目主要在于考察:依法治国,并不等于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有些领域的社会关系,只适合道德和习俗等去调整。
2. 湖南重工有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急需资金,遂通过向湖南衡阳农村商业银行出具虚假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谎报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数据,虚构贷款用途,骗取银行贷款1000万元。对该单位应以下列哪一犯罪论处?______
A.骗取贷款罪
B.诈骗罪
C.伪造公文罪
D.合同诈骗罪
正确答案:A
3. 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传闻证据的有?______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照片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D.丙听说甲伤害乙过程的陈述
正确答案:D
[解析] A选项是间接证据、传来证据,错误;B选项是间接证据、原始证据,错误;C选项是间接证据、原始证据,错误;D选项是直接证据、传闻证据,正确。注意,传来证据包含第二手的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而传闻证据仅指第二手的言词证据。
4.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______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正确答案:C
[考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明清时期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解析] 选项A正确:《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选项B正确: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选项C错误:《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律》并未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故选项C“《北齐律》……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的表述错误。故选C。选项D正确:《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本题为选非题。《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晋律》又称《泰始律》,“张杜律”。
5. 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C
[考点] 结果加重犯
[解析] A项错误:结果加重犯要求基本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加重结果的发生,二者之间要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对于加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至少是有过失的,并且要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都是单独的犯罪,故意杀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而故意伤害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形,虽然杀人的行为可以评价为伤害行为的一种,但是不能因此评价为故意杀人罪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项错误:结果加重犯必须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5项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此条文的规定说明了强奸罪成立结果加重犯,但是强制猥亵妇女罪却没有对结果加重犯的相关规定。C项正确: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说明这是一个非法拘禁的行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说明有死亡结果的发生,《刑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条文中规定的死亡情形是因为非法拘禁过失致人死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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