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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08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有关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说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_

A.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B.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正确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B是可以听取,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这里是应当,C选项说法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2.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正确答案:A

[考点] 我国的选举制度

[解析] 选项A正确,应选:《选举法》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项B错误:不选:《选举法》第八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项C错误:不选:《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项D错误:不选:《选举法》第九条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部分考生对此题有异议,认为选项D也正确,理由是“选举委员会当然要向选民说明情况或者处理意见”。这里要明确,考试中要以法律规定为根据,不能想当然,这也要求备考时要注重细节的记忆。

3.  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

B.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正确答案:C

[考点]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司法机关、法律制度

[解析] 选项A错误,《香港基本法》第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选项B错误:《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故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时,行政长官并非只能签署公布,也可以解散立法会,重新选出立法会。选项C正确:《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选项D错误:《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会议。可见D是错误的。

4.  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

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正确答案:B

[考点] 公务员处分

[解析] A选项不应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A选项中以口头方式对李某进行处分决定的通知不符合规定。B选项应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B选项与规定相符。C选项不应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C选项的警告处分期间应当为6个月而非12个月。D选项不应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因此,受警告处分的,可以晋升工资档次。本题的易错选项为D选项,警告是唯一不影响工资档次晋升的处分种类。

5.  关于法律冲突的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部门规章同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B.商务部的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商务部裁决

C.商务部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裁决

D.省地方性法规与本省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本省人大常委会裁决

正确答案:B

[解析] A选项错误。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的,应先报国务院裁决,不一定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B选项正确,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C选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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