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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20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几个检察官的行为,哪个可以直接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情形?

A.金检察官脾气暴躁,对待证人态度粗暴

B.鲁检察官违反规定干预其他检察官办案,造成恶劣影响

C.马检察官在清明扫墓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鸣枪

D.李检察官严重不负责任,拖延办案,贻误了工作

正确答案:B

[解析] A项没有具体的处分规定。C项的情况应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而D项须达到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程度方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  关于减刑适用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一次减刑至8年

B.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已经一次减刑至10年有期徒刑,而后在1年内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就不可以再减刑

C.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在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3年内不予减刑

正确答案:D

[考点] 减刑的适用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6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故A项错误。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所以B项错误。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C选项错误。根据第21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3年内不予减刑,故D选项正确。

3.  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现王某将贝克诉至广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

B.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C.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

D.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

正确答案:B

[考点] 侵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 西班牙公民/服务器在西班牙

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侵权人王某经常居所地为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4.  宪法与一般法律存在诸多的区别,但不属于两者的区别的是:

A.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

B.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

C.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D.宪法更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更具有国家强制力

正确答案:D

[考点] 宪法与法律

[解析] ABC项正是宪法和法律的主要区别,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的体现,而D项说法错误。宪法与法律都是一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都具有国家强制力。

5.  甲得知乙在贩卖毒品,于是冒充缉毒警察,用手铐将乙铐在水管上,拿走毒品。之后,甲将这批毒品贩卖出去。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B.以招摇撞骗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C.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D.以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甲所实施的行为包括两个行为,前一个行为系抢劫毒品行为,构成抢劫罪,后一个行为为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后一个行为并不是前一行为的必然延续的阶段,不可吸收为一罪。甲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6.  行政相对人对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A.县公安局认为某私营企业涉嫌制造冰毒,扣押了其全部设备

B.乡人民政府命令解除村民王某与该村村委会签订的农场承包合同

C.县环境保护局认为某化工厂超标准排污,决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D.李某与刘某因故发生争执,殴打致伤,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就对方的医疗费问题达成的协议

正确答案:D

[考点]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选项ABC分别符合上述第(二)、(六)、(一)项的规定,都可以提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中,李某与刘某因互相殴打造成了对方的伤害,是一种民事纠纷,乡派出所进行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这种调解行为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规定的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行为,依法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故D选项当选。

7.  下列关于宪法的分类及渊源,哪一项是正确的?

A.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的分类由英国学者J. 蒲莱士最早提出

B.成文宪法国家也是刚性宪法国家

C.17、18世纪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社会契约论是不成文宪法思想最重要的渊源

D.《大宪章》属于英国宪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D

[考点] 宪法的分类及渊源

[解析] 英国学者J. 蒲莱士最早提出的宪法分类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分类,A项错误。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以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作的划分。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而作的划分。二者属于不同的分类,成文宪法国家往往也是刚性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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