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 法理学课堂讨论中,学生甲说:分析法学的定义标准是以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学生乙说:由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社会实效,所以它认同法实证主义的主张;学生丙说,只要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那么这就是自然法学的观点;学生丁说:自然法和实证主义均认为法律具有普遍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生甲的观点
B.学生乙的观点
C.学生丙的观点
D.学生丁的观点
正确答案:D
[解析] A项错在,分析法学的定义标准是以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B项错在,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与马克思关于法的定义有所不同。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法的正式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C项错在,古典自然法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唯一要素;但是,第三条道路也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并不排斥社会实效和权威性制定。不管是什么学派,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普遍性,故D项说法正确。
2. 中国甲公司和德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合作勘探开发中国南海部分海域的石油资源。甲乙两公司约定该合同适用德国法律。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该合同法律适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该合同应适用德国法律
B.适用德国法律违背了我国的公共利益,故应该适用中国法律
C.当事人的选择违反我国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发生适用德国法的效力
D.应视为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由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最终确定
正确答案:C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这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选择外国法是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的,案件还需适用中国法解决,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既然法律已经强制规定,就应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故当事人不能选择外国法,所以A项说法错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时,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本题并未涉及到公共利益被违背的问题,故B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C。
3. 下列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哪一项明确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正确答案:B
[考点] 宪法修正案
[解析] 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4. 关于对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是类推解释
B.《刑法》规定了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那么将《刑法》第172条规定的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的假币解释为伪造和变造的货币,是扩大解释
C.行为人甲杀害被害人乙后,为了伪造遭抢劫的假象,将乙的手机、钱包放置于公共场所使其被人拿走,将甲的行为解释成毁坏财物的行为,属于扩大解释
D.《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如果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则行为人的行为不认定为奸淫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正确答案:C
[考点] 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小,从而对刑法条文作出比字面含义要宽泛的解释,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类推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比照最相类似的刑法条文规定的相关事项,作超出该规定含义范围而推论适用的解释。扩大解释是被允许的解释方法,而类推解释是刑法禁止的解释方法,但是刑法允许有利予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扩大解释没有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A项错误,是扩大解释,出售的最大文义可以包含以出卖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B项错误,是类推解释,《刑法》明文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的”,所以将变造的货币也解释为假币是超出了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的。C项正确,将“毁坏”解释成使物主人不能利用(功用丧失说)是扩大解释。D项错误,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等手段,无论幼女是否同意,与之发生性关系即以强奸论。
5. 下列关于立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侦查部门负责人对举报中心移送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决定进行初查
B.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冻结、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
C.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区县级与分、州、市级检察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
D.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若侦查监督部门发现反贪局对甲涉嫌的贪污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析] 初查需要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A项错误;依据《高检规则》第172条的相关规定,初查一般应当秘密进行,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公开进行初查或者接触初查对象,应当经检察长批准。依据《高检规则》第173条的相关规定,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B项错误。依据《高检规则》第183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以内,将立案备案登记表、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C项错误。依据《高检规则》第563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立案侦查或者对不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D项正确。
6. 长上公司与艺海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长上公司按照仲裁条款向选定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下列关于该案仲裁庭的组成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A.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协议选择
B.仲裁庭可以采取合议制与独任制两种形式,采取合议制的应设首席仲裁员
C.合议制仲裁庭的三名仲裁员都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主任指定
D.合议制仲裁庭的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正确答案:D
[解析] 该题直接考查仲裁法有关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以及组成的具体规定,根据《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A项正确。
《仲裁法》第30条规定,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可知,B项正确。
《仲裁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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