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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29

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宪法宣誓制度,下列不正确的是: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可以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B.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C.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

正确答案:A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故A项错误,不是可以而是应当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故D项正确。

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故B项正确。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故C项正确。

2.  《国务院关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没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B.起草的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要进行听证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C.法制机构可以将规章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20日

D.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对有关规章或者规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有关规章的唯一依据

正确答案:B

[考点] 行政规章的制定

[解析]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A项的表述不完整,对于部门规章的制定来说,缺少了“法律”这一依据。A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6条第2款规定:“起草的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要进行听证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B项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法制机构可以将规章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C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8条规定:“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对有关规章或者规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有关规章的重要参考。”立法后评估制度作为新法增加内容,旨在加强规章制定后的监督行为,考生需要注意。D项错误。

3.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4.  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正确答案:B

[考点] 法的实施及法的遵守。

[解析]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分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义务两个方面。

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通过要求他人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即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

5.  赵某与钱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双方对医疗费赔偿等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赵某履行了调解协议,而钱某没有履行。赵某请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不予执行,告知赵某向人民法院就该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B.不予执行,告知赵某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以撤销该调解协议并判决钱某赔偿医疗费

C.不予执行,告知赵某提起行政诉讼以撤销该调解协议

D.强制钱某履行该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A

[解析]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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