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不可撤销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B.具体行政行为被确定无效后,对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应予补偿
C.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客观事实不复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应予撤销
D.超越法定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
正确答案:D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不可撤销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不可撤销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而非拘束力。故A选项说法错误。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应被确定为无效,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行政机关应赔偿具体行政行为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非补偿,因此对具体行政行为撤回或者废止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应予补偿。故B选项说法错误。构成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撤回或者废止的条件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在撤回或者废止的条件中没有违法问题,这是撤回或者废止与撤销的主要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客观事实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经不复存在,这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撤回或者废止,而非撤销。故C选项说法错误。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是:①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②合乎法定职权范围;③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④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⑤符合法定程序;⑥不滥用职权;⑦无明显不当。上述七个条件同时具备,才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即使其他条件具备,也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因此,超越法定职权就构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独立理由。故D选项说法正确
2. 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哪一项不是丙国的权利或义务?
A.禁止甲国和乙国的军舰在丙国的领海内进行拿捕和临检等敌对行为
B.甲国和乙国不得以丙国口岸或中立水域为海战根据地攻击敌人
C.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通过,非因风浪、缺少燃料或损坏,不得在丙国口岸停泊
D.丙国必须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的义务
正确答案:D
[解析] 战时中立
战时中立不同于永久中立,开始于非交战国声明其选择中立地位,或事实上已经开始的中立行为;结束于战争结束,或中立国宣布结束中立地位开始参加战争。
3. 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考虑院长未予批准。张法官办案中与该律师依法沟通,该回避事项虽被对方代理人质疑,但审判过程和结果受到一致肯定。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张法官的行为直接体现了下列哪一要求?______
A.严格遵守审限
B.约束业外活动
C.坚持司法便民
D.保持中立地位
正确答案:D
4.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
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
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
正确答案:D
[考点]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之后才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的处理方式。《高规则》第34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本题答案为D。
5. 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C.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各省联合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D.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正确答案:C
[考点]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
[解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所以选项AB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做法错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所以选项D符合法律规定。
6. 我国《选举法》规定的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不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
C.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D.县级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D
[解析] 主持人大代表选举的机构
《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人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并不主持选举,D项当选。
7. 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
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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