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44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兴奋剂有关犯罪行为,下列哪一说法错误?______

A.对残疾人运动员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教练员甲长期强迫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各项国家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兴奋剂,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B.长跑运动员的教练乙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准备让该运动员在国际重大赛事中使用,事后查明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乙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C.商贩丙多次向多名运动员出售法律规定限制买卖的含兴奋剂物质,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兴奋剂违规事件,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构成滥用职权罪

正确答案:C

[考点] 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走私犯罪;非法经营罪;滥用职权罪

[解析] 本题考查《兴奋剂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A项正确。《兴奋剂解释》第3条规定:“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在体育运动中非法使用兴奋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的¨隋节恶劣’,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定罪处罚:(一)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使用的;(二)引诱、欺骗未成年人、残疾人长期使用的;(三)其他严重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情形。”

B项正确。《兴奋剂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或者其他人员以在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为目的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一)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二)用于或者准备用于未成年人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的;(三)用于或者准备用于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四)其他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C项错误。《兴奋剂解释》第2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解释第5条规定:“生产、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由于丙并未销售食品,仅销售含兴奋剂物质,因此丙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丙销售的是含有兴奋剂物质的食品,则可能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项正确。《兴奋剂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兴奋剂违规事件,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2.  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______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关联性规则

D.意见证据规则

正确答案:C

3.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______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正确答案:D

[解析]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社会决定法律,法律反映社会。法治建设应当符合我国的现实状况,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而不能超越社会的发展阶段。A选项错误。

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三大理论渊源,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同时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外国法治有益经验。据此,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之上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同时借鉴的只是外国法治的有益经验,而不是移植其一切的具体制度和法律文化。BC选项均错误,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4.  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有关犯罪,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2016年1月,甲组织介绍乙卖淫1次,之后乙离开。2016年4月至6月,甲组织介绍丙、丁卖淫5次。在此期间,甲负责联系嫖客、收取嫖资、安排接送丙、丁前往卖淫地点等。甲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

B.甲、乙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从中牟利,构成开设赌场罪

C.甲不仅教唆乙诈骗,而且传授乙诈骗技术,对甲应以诈骗罪的教唆犯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

D.甲发微博谎称某地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社会秩序混乱,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正确答案:B

[考点] 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解析] A项错误。组织卖淫罪中“卖淫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但不包括累计达到三人以上,必须在同一时间段内控制三人以上。因为刑法规定的“组织”行为的基本模式是行为人为了达到一定的犯罪目的,将分散的人或事物按照一定的形式相结合,形成相对固定的整体。组织的卖淫人员的人数必须达到三人及以上,在数量上实现由少变多,如果卖淫的人数没有达到三人,那么行为的“组织性”则无法体现。因此,甲仅构成介绍卖淫罪,不构成组织卖淫罪。

B项正确。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营业性场所的行为。开设的赌场既可以是实体赌场、也可以是网络赌场。本案中,甲、乙的行为属于“开设赌场”,且成立共同犯罪。

C项错误。构成教唆犯,只要有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故意的教唆行为就够了,不要求传授犯罪的方法。如果就同一犯罪不仅教唆他人犯罪,而且传授他人犯罪的方法,是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如果是不同的犯罪,通常应并罚。甲不仅教唆乙诈骗,而且传授乙诈骗技术,构成诈骗罪的教唆犯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如果既教唆他人犯甲罪(如杀人),又传授他人犯乙罪的方法(如传授盗窃方法),那就应当按照甲罪的教唆犯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

D项错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险情、灾情、疫情、警情的,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如果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爆炸、放射、生化威胁等恐怖信息,才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5.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44.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44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