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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45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______

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正确答案:C

2.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______

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

正确答案:C

3.  王某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张某死亡。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本案的和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该案发生于王某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则本案仍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制度

B.由于张某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王某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事宜进行协商

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张某的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正确答案:D

[考点] 当事人和解的条件与结果;当事人和解程序案件范围;当事人和解程序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当事人和解程序协议的反悔与无效

[解析] A项错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侵占属于故意犯罪。B项 错误。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本案被害人张某死了,其近亲属是和解而不是代为和解。C项错误。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D项正确。

4.  英国A公司和法国B公司各出资50%,在意大利根据意大利法设立了C公司,生产经营高档体育用品,C公司章程中明确其主营业地设立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2011年4月20日,中国中星公司就其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中国某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C公司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的准据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适用意大利法,因为意大利为该公司的登记地

B.只能适用西班牙法,因为西班牙为该公司的主营业地

C.必须重叠适用意大利法和西班牙法

D.法院有权选择适用意大利法或西班牙法

正确答案:B

[考点]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5.  律师协会对于作为个人会员的律师和团体会员的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处分。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律师执业中违纪行为的处分包括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

B.中华全国律师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及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设立惩戒委员会,负责对违规会员进行处分

C.惩戒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由同级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决定产生

D.投诉的案件涉及违反律师法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惩戒委员会应及时报告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上一级律师协会

正确答案:B

6.  某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可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

[考点] 区际法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2条第2、3款的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数额。”故A、D项错误。依照《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故B项错误,根据该安排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故C项正确,当选。

7.  2014年5月,沈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沈某将该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被告认为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既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可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法院便根据沈某的诉讼请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该案,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该案的处理体现了“司法独立”的特点

B.法律责任的竞合只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

C.如果出现法律责任竞合,那么对于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应交当事人自行判断,法律不应当干涉

D.法律责任竞合的本质在于,一个法律事实引起了两种可供适用的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D

[解析] 司法具有独立性、被动性等特点。其中,司法的独立性是指,司法裁判应当独立作出,不受外在的不当干涉。司法的被动性是指,司法裁判应坚持“不告不理”原则。该案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选择,适用了《消费者权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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