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行政立法权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可以设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B.可以设定对违法单位的约谈措施
C.因本地管理需要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D.可以设定查封场所的行政措施
正确答案:C
[考点]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设定权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A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人实施的约谈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属于指导类的行政行为,立法对其设定权并无明确规定,也不限定设定的法律依据属性。B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行政许可法》(2019版)第15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C选项表述错误,当选。《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10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D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2. 下列哪一情形中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______
A.县法院对王某作出有罪判决,王某上诉,市中院作出维持判决并已生效,需要国家赔偿的,由县法院赔偿
B.刘某涉嫌盗窃犯罪,先后被公安局拘留,检察院逮捕,县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2年执行,刘某上诉至市中院,审理认定刘某不满16周岁改判不负刑事责任,刘某就拘留和逮捕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就缓刑判决无权获得国家赔偿
C.县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抢劫案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夏某实施刑事拘留,经审讯查明夏某不是犯罪嫌疑人,将其释放。夏某就拘留请求国家赔偿,县公安局以拘留未超时为由拒绝
D.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现南京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违法,应当向南京市中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南京市中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正确答案:C
[考点]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①A选项,本案中由市中院赔偿,一审判有罪,二审维持原判的,二审法院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所谓“后置”是指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多个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的程序,如立案侦查、批捕、起诉、一审、二审等,如果案件已经完成某一个阶段的程序,进入后一程序,负责后面程序的机关有审查前一程序中刑事行为合法性的法定职责,经过审查如果发现并纠正了前一程序中的错误,则应当由前一程序的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后一程序中的机关没有发现前面的错误,而是继续犯错,则应当由后一程序的机关对案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面机关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有罪之人无实刑,“前后都不赔”。所谓“无实刑”是指当事人经过法院刑事判决,没有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或者虽然被判处实刑但却没有被实际交付执行,比如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等没有实际羁押的刑事处罚。此时,无论是法院裁判前后,国家对当事人都不承担赔偿责任。刘某属于有罪之人无实刑,前后都不赔的情形,所以对于拘留和逮捕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合法拘留未超时,不赔;违法拘留或者合法拘留超时,赔偿。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法院赔委会,即江苏省高院赔委会提意见。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赔委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法院赔委会提出意见,同级法院赔委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故D选项错误。
3. 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之后不可再争议,不得改变
B.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体现
C.一般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应当被撤销,并由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D.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废止之前当事人都应当履行,被撤销和废止之后都视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考点]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 ①A选项,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效力。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执行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将其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转化为现实的法律效力。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有的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已无法撤销,如行政公开;也不是所有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都要对相对人赔偿。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前一直有效,当事人应当受其约束。但撤销后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废止无溯及力,废止之前实现的效力受到法律认可。故D选项错误。
4.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某省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确定本省的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B.甲对区公安局的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同时向其住所地法院和区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则应当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C.原告向A法院起诉,A法院受理之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B法院,B法院如果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有权拒绝移送
D.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区公安分局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
正确答案:A
[考点] 共同管辖
[解析] ①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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