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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33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罪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甲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D.甲男为了迫使乙女卖淫,将其强奸,甲构成强迫卖淫罪一罪

正确答案:A

[解析] A选项,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罪,是指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法益,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甲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甲的这一行为既触犯开设赌场罪,又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A选项正确。

B选项,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强奸致妇女重伤的,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而《刑法》第237条并没有将强制猥亵致人重伤的行为规定为加重法定刑,所以,强制猥亵致妇女重伤,不属于结果加重犯。B选项错误。

C选项,涉及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的区别。想象竞合犯往往一行为侵犯数法益,法条竞合犯往往一行为触犯数法条,数法条在法益上往往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侵犯的法益有相同之处,都包括被害人的自由,所以,二者不是想象竞合关系,而是法条竞合关系,相对于非法拘禁罪而言,绑架罪属于特别法,应优先适用绑架罪。C选项错误。

D选项,《刑法修正案(九)》将第358条改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甲应当按照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D选项错误。

2.  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5年

B.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C.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D.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开始执行职业禁止

正确答案:A

[解析] 《刑法》第37条之一规定了职业禁止制度,具体内容为: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A选项,职业禁止的期限原则上为3年至5年。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A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B选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当然包括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或者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当然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刑法》第37条之一的规定,正确。

D选项。职业禁止的期限,是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开始执行从业禁止。D选项正确。

3.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D.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正确答案:D

[解析] A选项,“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此说法显然过于片面,因为撤销缓刑有3种原因,不仅仅是犯新罪。A选项错误。

B选项,被宣告缓刑的人,其原判刑罚根本就没有执行,故不涉及“减”的问题。无论是在考验期内犯新罪,还是发现漏罪,处理方法是一样的,都是撤销缓刑,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进行并罚。B选项错误。

C选项,原《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了修改,将《刑法》第76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缓刑的考察机关不限于公安机关。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D选项中,丙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恐怖活动犯罪的,成立特别累犯,故对丙不得宣告缓刑。D选项正确。

4.  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甲重度醉酒后在道路上高速驾驶摩托车。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甲从34楼的高空扔下一个鸡蛋,朝人群中砸去,造成乙死亡,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甲一月来,盗窃井盖200多个,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亦可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甲带着其烈性犬在马路上遛狗,未拴绳子,该狗突然发情,咬伤多人,一人死亡。甲的行为可以成立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A选项中甲重度醉酒+高速+摩托车,具有极强的危险性,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选项正确;B选项中甲扔一个鸡蛋的行为,只能砸死一个人,这种危险不具有扩张性,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B选项错误;C选项中甲盗窃井盖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构成本罪,C选项正确。D选项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包含过失犯罪,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属于过失,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选项正确。

5.  《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了窝藏、包庇罪,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刑法》第312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没有规定“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若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即使事前通谋的,也应以窝藏、包庇罪论处

B.即使《刑法》第310条没有第2款的规定,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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