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3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1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决议因有常任理事国投弃权票而不能通过

B.决议因非常任理事国两票否决而不能通过

C.投票结果达到了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表决通过的要求

D.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的决议获简单多数赞成票即可通过

正确答案:C

[考点] 安理会对实质事项的投票权

[解析] 选项A不选,选项B不选:安理会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属于实质事项,采用“大国一致原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9个以上同意票;(2)没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或否决票。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表决结果中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1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投票已经达到9票。常任理事国的弃权不影响决议通过,非常任理事国两票否决也不影响决议的通过。选项C应选:安理会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属于实质事项,采用“大国一致原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9个以上同意票;(2)没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或否决票。投票结果只有1票常任理事国弃权,2票非常任理事国否决,决议投票结果取得12票赞成,安理会实行9票通过制度。因此,投票结果达到了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表决通过的要求,故选项C当选。选项D不选: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的决议属于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事项,属于实质事项,需要采用“大国”一致原则,而不是获得简单多数赞成票通过原则。要区分程序性事项与实质事项的区别,两者遵循不同的投票原则。对于程序性事项的表决采用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实质事项有:关乎国际社会与安全的事项;相关规则的制定;安理会在向大会推荐接纳新会员国或秘书长人选等。

2.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______

A.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B.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C.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D.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正确答案:D

[考点] 司法公正的内涵

[解析] 选项A、B不选:司法公正的内涵之一为,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严格依照法律办事的合法性。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2条规定,认真贯彻司法公正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干扰。甲、乙法院将案件放于微博直播或将公审判决书置于网上,认真贯彻了司法公开原则。选项C不选:司法公正的另一个内涵为,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0条规定,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尊重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格,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所以,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是司法公正的体现。选项D应选:丁检察院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救助属于司法为民的表现,而非司法公正。一般认为司法公正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程序的参与性以及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3.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______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正确答案:D

[考点] 司法监督

[解析] ABC三项错误:外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ABC三项均属于确保公众监督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故均错误。D项正确: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即在办案中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D项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正确。本题要注意,陪审制度,无论实行的是陪审制还是参审制,也不论陪审员的职权大小,都属于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范畴。

4.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______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正确答案:B

[考点] 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解析] 选项A正确:作为法律实施者、执行者、裁判者的法律职业人员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行必然要高于其他职业的道德要求,这是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因此A说法是正确的。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诉讼双方的意见。律师应当自觉遵守法庭规则,尊重法官权威,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同时,《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二十二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不同法律人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但他们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因此B说法欠妥,故选B。选项C正确:道德首先和主要关注的是内在动机,不仅侧重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在行为,且评价和谴责主要针对动机,这是道德作为内省自律控制方式的理由,因此成为促进人类自身提升和进步的深刻力量。在实践中,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法律职业者作为法律执业内化的主体,就应当有意识地将被动学习与主动学习结合起来。选项D正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确立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信念、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方面。本题为选非题,法官并不领导检察官、律师,互相尊重、相互配合并非要求检察官、律师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5.  根据法官、检察官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张法官参与迷信活动,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可予提醒劝阻,其不应受到纪律处分

B.李法官乘车时对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视而不见,小偷威胁失主仍不出面制止。其应受到纪律处分

C.何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反复提醒犯罪嫌疑人注意其聘请的律师执业不足2年,其行为未违反有关规定

D.刘检察官接访时,让来访人前往国土局信访室举报他人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问题,其做法是恰当的

正确答案:D

[考点] 法律职业道德

[解析] 选项A错误,不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37.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37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