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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6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贝克是甲国派驻中国的政务参赞,弗拉格是乙国派驻中国大使馆的一等秘书,两人在中国任职期间都携带家眷。中国和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这两个公约以及中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与贝克和弗拉格同一户籍的家属在中国也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

B.贝克在任职期间以合法手段调查和收集有关中国经济发展情况的资料,并定期向甲国报告,这是符合国际法的

C.贝克在中国任职期间,作为股东投资与中国某企业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是符合国际法的

D.弗拉格在任职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其家属的特权与豁免也随即终止

正确答案:B

[考点] 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

[解析] 根据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家属明确限定为“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选项A错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使馆人员有权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并向派遣国政府具报,选项B正确。

使馆人员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业或商业活动,选项C错误。

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终止,选项D错误。

2.  下列关于宪法的分类,正确的选项是:______

A.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欧洲的第一部宪法是1791年《法国宪法》

B.中国是典型的刚性宪法国家,宪法的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宪法修正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普通法律只需要1/2以上通过即可

C.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典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宪法,而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其宪法往往体现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等形式

D.1889年的《明治宪法》和1830年的《法国宪法》是两部典型的钦定宪法

正确答案:C

[解析] A选项错误,宪法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分,不成文宪法要注意,也是宪法,只不过不具备统一法典的形式而已,因此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世界宪法之母)。所以A选项错在遗漏了成文二字。B选项错误,普通法律的通过不是1/2以上,而是过半数。这个可不一样,因为涉及本数的问题,前者包含本数,后者不包含本数。D选项错误,因为1830年的《法国宪法》属于协定宪法(还有另外一部典型的协定宪法,即《自由大宪章》)。

3.  下列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A.符合和解程序条件的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

B.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C.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97条第1、2款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所以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01条第1、2款规定:“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所以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0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所以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05条规定,对达成和解胁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D项正确。

4.  朱某(检察官)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选项没有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A.朱某在某一刑事案件中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孙某

B.朱某泄露案件秘密,并为案件当事人李某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C.朱某在某一刑事案件中本不存在法定回避事由,但他自认为与该案有一定关联而主动申请了回避

D.朱某处理了一起盗窃公司财物案件,事后当事人出于感激邀请朱某到海南度假一周

正确答案:C

[考点] 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

[解析]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83条规定:“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人员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A项中朱某违反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不当选。

该条例第77条规定:“泄露案件秘密,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故B项中朱某违反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不当选。

该条例第88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应当回避而故意不回避,或者拒不服从回避决定,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故C项中朱某并未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当选。

该条例第89条规定:“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中介组织,或者接受上述人员提供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以及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中朱某违反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不当选。

5.  有权提出修改我国宪法议案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1/101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3个地方代表团

正确答案:B

6.  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十恶”中哪一项的行为?

A.恶逆

B.不道

C.不睦

D.犯上

正确答案:A

[考点] “十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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