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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62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列哪一个选项表述的是法律规则?

A.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C.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法人

D.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正确答案:D

[解析] A项表述的是法律原则。B项是法律中的技术性规定。C项表述的是法律概念。

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关于备案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要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部门规章要报请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设区的市所在的省人大常委会报请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应当报请本市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所在的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备案

正确答案:C

[考点] 备案制度

[解析] 《立法法》第98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全国人大不接受备案,所以A项错误。部门规章只报国务院备案,所以B项错误。D项还须报国务院备案。

3.  某县有县人大代表120人,应选市人大代表5名,提名的候选人有10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需要从提名的候选人中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B.必须有61名县人大代表参加选举,选举才有效

C.如果有100名代表参加了选举,候选人获得51张选票就可以当选

D.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有6人,那么这6人可以全部当选

正确答案:A

[解析] 间接选举中,候选人比应选代表多1/5至1/2,即应选5名代表,候选人应控制在6~7名,现有10名候选人故应从这10人中确定6~7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故A项正确。间接选举没有投票有效的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多少代表参加了选举,候选人最终必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才能当选。故B、C项错误。选举中,如果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了应选代表人数,按照得票多少取前几位,即这6个人中的前5位当选。如果有人票数相等,应对票数相等的人再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所以不可能全部当选。故D项错误。

4.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______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正确答案:C

[考点] 行政诚信原则

[解析] 选项A不选: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某县政府部门就本县发生的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相关情况进行通报,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体现了诚实守信原则。选项B不选:国家政策变化属于情势变更,是法定事由,某市政府推迟兑现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给予的优惠承诺,此属客观情况,并不违反诚实守信的要求。选项C当选:某县政府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然也不符合诚信原则。选项D不选:经法定程序,某区政府变更已公布的城建规划,正是依法行政的体现,当然符合诚实守信。考点提醒: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及时、准确,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了的行政决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每年必考内容,考生要准确掌握。

5.  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取证确实困难等原因,案件拖延了7个月还没有审理完毕。关于此案的审理时间,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已经超出审理时限,无论如何必须立即结案

B.上报本院院长还可以再延长6个月的审理时限

C.上报本院院长还可以再延长12个月的审理时限

D.上报本院审委会还可以再延长6个月的审理时限

正确答案:B

[考点] 开庭审理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上报的对象不是审委会而是院长。

6.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均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B.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C.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可以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以及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

D.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乡镇人民政府在任何情况下无权干涉

正确答案:A

[考点] 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第2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10天通知村民。”第26条第1款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可见,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均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故A项正确。B项是错误的,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而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

该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故C项错误。

该法第27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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