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8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正确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故A项的错误在于,立案时无须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只需查清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可。B项的错误在于,控告的主体只能是被害人,但是马某是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马某系报案人,不是控告人,其无权申请复议。C项的错误在于,控告的主体是被害人,第三人无权控告,本题C项中“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作为第三人,可向检察院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本题D项中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方式是正确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2.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进行刑事诉讼,需要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应当委托中国律师担任

B.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

C.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

D.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也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

正确答案:A

3.  关于唐代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唐律的五刑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D.长孙无忌等人奉命对《贞观律》进行逐条逐句解释,因解释形成的《律疏》与律文合编在一起颁行,共12篇30卷,后世称其为《唐律疏议》

正确答案:D

[考点] 唐代法制

[解析] 唐律继承隋朝《开皇律》,确立了五刑制度: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C项正确。

《唐六典·刑部》记载,“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也就是说,对要杀的人,死前一天可以允许复奏二次,执行死刑当日仍可复奏一次,以避免错杀无辜,冤枉好人。后唐太宗为避免错杀,进一步慎重死刑执刑制度,在京师实行“五复奏”。故B项正确。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故C项正确。

《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共12篇30卷。永徽三年,高宗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部分重要官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称为《永徽律疏》。D项表述错误。

4.  在一起盗窃案件中,经犯罪嫌疑人某甲申请,公安机关决定对某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可以要求某甲提供的保证人张三交纳5000元保证金

B.可以要求某甲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C.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某甲不得会见他人

D.在取保候审期间,某甲涉嫌重新犯罪的,若其提交了保证金,应当暂扣

正确答案:D

[考点]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可知,保证人和保证金只能择一使用,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C项中的“不得会见他人”表述错误。B项中多了“身份证件”也不正确。《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故D项正确。

5.  关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判例或指导案例是当代中国的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作为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指导案例只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D.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政策既包括法律政策,也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正确答案:D

[考点] 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解析] 所谓法的渊源,就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法理等。在法律实践中,根据法的渊源在法律推理中的效力和地位不同,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正式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或指导性案例)、政策。

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能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为了确保令人满意的集体生活而必须完成的各种工作习惯,因为后者往往与人们的一些具体义务和责任相关。故A项正确。

判例在英美法系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判例之所以在法的适用中具有重要性,是因为它可以弥补制定法的不足。在当代中国,法律界对判例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已形成共识,实行案例指导制度。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其序言指出,“为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而展开案例指导工作。其第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80.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380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