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乙国提名威廉担任乙国驻甲国使馆馆长,甲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______
A.甲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即通知乙国威廉为不受欢迎的人
B.甲国必须解释具体的理由,才能宣布威廉为不受欢迎的人
C.如果甲国不解释具体的理由,乙国可以不接受
D.乙国可以不理睬甲国的这一宣布,仍派遣威廉到甲国就任
正确答案:A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关规定,一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地宣布另一国的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并且该宣布不需要对方接受。对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的外交官,其派遣国一般需将该外交官召回。因此A项正确,当选。
2. 未成年人小姜涉嫌寻衅滋事,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第2天,小姜年满18周岁,1个月后检察院决定对小姜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监督考察6个月,在监督考察期间,小姜因实施新的犯罪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选项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本案应由少年法庭审理
B.本案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征得小姜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C.本案审理和宣判应公开进行,但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D.因审查起诉时小姜已年满18周岁,检察院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违反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A
3.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小偷翻墙人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C.甲看见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因忙于炒菜,便未理会。等炒完菜,甲发现丙已窒息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D.甲见有人掉入偏僻之地的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将绳子的一头扔至井底后,发现井下的是仇人乙,便放弃拉绳子,乙因无人救助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正确答案:C
4. 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H省S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S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下列对该案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S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H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B.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
C.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提出纠正意见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并当面讯问章某。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时,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全程录音、录像
正确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4条第(1)项也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据此,本案中s市中院判死刑立即执行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因此,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而并非3日内,A选项错误。
此外,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可以同意判处死刑,同意的应当继续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不同意判处死刑,不同意的,要么提审要么发回重审,据此,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组成合议庭,但非必须开庭审理,而只是要求必须讯问被告人。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意见,但也不是必须派员出庭提出纠正意见,故C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8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7)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6条规定:“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遵循全面审查原则,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只有在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时才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亦即辩护律师没有提出要求的,则无须听取其意见。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5. 营业地在法国的美国籍A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英国籍B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从法国进口一批机床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中国温州)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因此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那么,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关于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适用法国法
B.应当适用美国法
C.应当适用中国法
D.可以适用英国法
正确答案:C
[考点] 合同的涉外法律适用
[解析] 本题是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命题。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因此本案准据法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2款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本题中双方当事人选用了DDP术语,就属于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形,因此最密切联系地为买方所在地的中国。故C项当选。
6. 关于盗伐林木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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