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明确要求要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B.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党中央报告
C.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D.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正确答案:B
[考点] 立法体制
[解析]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规定,完善立法体制就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故A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决定》的规定,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故C项正确。
根据《决定》的规定,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故D项正确。
2. 李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于2月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月6日,赵某的律师提出欲与其会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公安机关应当在2月8日以前安排会面
B.律师会见赵某可被监听
C.公安机关应当在2月11日以前安排会面
D.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A
3. 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
B.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正确答案:C
[考点] 香港
[解析]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9条第3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拘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根据上述法条,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有拘束力,因此A项错误。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拒绝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根据上述法条,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按照第50条的规定处理,并非只能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所以B项错误。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根据上述法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所以C项正确。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5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行政长官可以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D项说法忽略了立法会议员,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4. 甲国积极参加了某多边国际公约的约文议定,并且甲国总统作为对约文的认证,亲笔签署了该国际公约,但根据甲国法的规定,该公约须由其议会批准,但甲国议会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中正确是:
A.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负有批准的义务
B.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对甲国产生效力
C.甲国虽然拒绝批准,但该公约仍对甲国产生效力
D.甲国没有必须批准其所签署的公约的义务
正确答案:D
[解析] 一国正式成为条约的当事国需要经历如下的步骤:
1.约文的议定
约文的议定包括缔约方为达成条约而进行的谈判、约文起草和草案的商定。
2.约文的认证
约文拟定后须要予以认证。约文的认证是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作为当事方之间拟缔结的条约约文。
认证方式有:
(1)草签。由淡判代表将其姓氏或姓名的首字母签于条约约文下面,表示该约文不再更改。草签通常用于在约文议定后须经过一段时间才举行条约签署的情况。
(2)待核准的签署或暂签。此种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以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
(3)签署。签署是指有权签署的人将其姓名签于条约约文之下。签署首先具有对约文认证的作用,是约文认证的一种方式。
(4)通过。当前国际实践中,多边公约的认证有时采取经有关各方代表会议通过的方式进行。即在公约草案拟定后,召开各国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然后以表决或协商一致来通过约文。约文如获通过,一般不再被更改。
3.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
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是缔约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任何缔约主体只有作出同意受某一条约拘束的表示,才能成为条约的当事方。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方式可由该条约规定或由有关各方约定。实践中采用的主要方式有签署、批准、加入和接受等。
(1)签署。一国通过签署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发生于下列情况:①该条约规定签署有这种效果;②各谈判国约定签署有这种效果;③该国在其代表的全权证书中或在谈判过程中表示该国赋予签署这种效果。此外,在以上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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