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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46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赵某抢劫张某,把张某打成重伤,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庭前会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B.赵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官可在庭前会议中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C.赵某可在庭前会议中提出回避申请

D.召开庭前会议,可以通知赵某参加

正确答案:B

[解析] 庭前会议制度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加的制度,属于法院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因此庭前会议仍然属于程序性审查。《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据此,提起附民的,在庭前会议中可以实质性解决。之所以附民可以实质性解决,是因为附民从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只要愿意解决,任何时候都能解决,故A选项正确。但是,非法证据是在刑事诉讼中的问题,故在庭前会议上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但是不能实质性地排除非法证据,故B选项错误。又因庭前会议是程序性审查,故可以提出回避申请。C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3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据此,庭前会议是否召开决定权在法院手上,并非是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此,召开庭前会议并非一定要通知被告人参加,是“可以”通知其参加,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2.  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是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

A.海牙规则

B.汉堡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雅典公约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国际贸易中提单运输的规定。提单运输即班轮运输,调整提单运输的公约主要有三个: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维斯比规则》、1978年《汉堡规则》。

3.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

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

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正确答案:D

[考点] 盗窃罪

[解析] 扒窃是指在公共领域窃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扒窃成立盗窃罪不以携带凶器为前提,属于独立的盗窃类型。扒窃的对象是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对体积没有要求。扒窃虽然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但是根据同位解释规则,如果财物过于微小,绝对不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也不能成立盗窃罪。D是正确的,入户盗窃对数额和次数并无要求。AB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4.  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正确答案:C

[解析] ①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是郑国子产“铸刑书”的活动,晋国赵鞅“铸刑鼎”是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对奴隶主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形成严重冲击。因此,引起了奴隶主贵族的强烈指责。一心希望回到“三代”时期的孔子对于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也进行了抨击。故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5.  下列各项关于我国古代刑罚制度演进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汉代文帝、景帝的刑制改革最终废除了墨、劓、剕三种肉刑

B.唐代在三等流刑之外增设了加役流

C.施行折杖法和刺配制度是宋代刑罚的特色

D.与元朝的刑罚制度相比,明律体现了“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特点

正确答案:D

[考点] 我国古代的刑罚制度

[解析] 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了奴隶制五刑的墨、劓、剕(斩左、右趾)三种肉刑,南北朝时废除了宫刑。故A选项正确。

唐代的流刑包括流两千里、流两千五百里、流三千里,共三等,另外有加役流,流三千里,劳役三年,作为死刑的宽宥措施。故B选项说法正确。

折杖法为宋太祖所首创。宋初刺配并非常行之法,《宋刑统》也无此规定。太祖时偶一用之,但仁宗以后,刺配的诏敕日多,刺配之刑滥用,渐成常制。故C选项正确。

明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是与唐律处刑相比较,并非与前代的元朝。故D选项错误。

6.  宪法与一般法律存在诸多的区别,但不属于两者的区别的是:

A.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

B.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

C.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D.宪法更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更具有国家强制力

正确答案:D

[考点] 宪法与法律

[解析] ABC项正是宪法和法律的主要区别,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的体现,而D项说法错误。宪法与法律都是一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都具有国家强制力。

7.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B项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7条的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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