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国家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宪法作用和宣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宪法为避免法律体系内部冲突,提供了具体机制
B.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宪法作用发挥
C.宪法能够为司法活动提供明确直接依据
D.宪法的修改是宪法作用发挥的重要前提
正确答案:B
[考点] 宪法的作用;宪法宣誓制度
[解析] 宪法为避免法律体系内部冲突,并没有明确提供具体机制,故A项错误。宪法宣誓有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故B项正确。宪法的规定笼统、抽象,并没有为司法活动提供明确直接依据,故C项错误。宪法即使没有修改,也可发挥宪法作用,故D项错误。
2. 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正确答案:D
[考点] 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 题目中关某的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第1项的规定,即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可知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而非妨害公共安全,因此A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所以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处罚行为不属于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范围,B项错误。复议机关只能为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机关,公安机关属于双重领导体制,而非垂直领导体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C项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1条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所以D项正确。
3.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C
[考点] 作为;因果关系;故意;过失
[解析] 作为的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己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以积极的身体举动所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甲女送给男友乙一双滚轴旱冰鞋的行为不会危害社会也不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因此不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所以A项错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要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关系,作为条件的行为必须是有导致结果发生可能性的行为,否则不能承认有条件关系,而甲送旱冰鞋的行为不具有导致乙重伤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B项错误。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甲在主观上希望乙在运动时重伤,因此,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是在客观上并没有实施伤害乙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也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4. 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
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
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
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正确答案:B
[考点] 法与道德
[解析] 法律非常重要,但也是有限的,不能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故A项错误。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以进行价值判断,道德规范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有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故B项正确,C项错误。一般而言,道德规范的强制是内在的,法律规范则是外在的,具有国家强制性,故D项错误。
5. 监察机关将刘某受贿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检察院经过二次退回补充调查,仍无法证明有罪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B.检察院不得自行侦查
C.监察机关对刘某的留置在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尚未期满,检察院可以继续留置
D.如果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请复议
正确答案:A
[考点] 证据不足不起诉
[解析] 根据《监察法》第47条的规定:“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BD项明显错误,不选。如果监察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强制措施由检察院依据刑诉法规定采取,而非继续留置,C项错误,不选。二次退回补充调查,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刑诉法的规定,A项正确。
6. 马某盗窃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的下列哪一行为是合法的?______
A.找目击证人核实证据
B.侦查终结,找侦查机关复制起诉意见书
C.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申请检察院调查嫌疑人无罪的证据
D.将获得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考点] 辩护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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