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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506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各种侦查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应当有被搜查人及其家属、邻居以及见证人同时在场

B.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是侦查人员在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C.搜查可由公安机关决定执行,若在搜查时进行人身检查,则须经过检察院批准。若需进行侦查实验。可由侦查人员自行决定并实施

D.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资产均可扣押

正确答案:B

[解析] A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C选项错误,人身检查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并执行,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D选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3条第2款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2.  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正确答案:C

3.  关于数罪并罚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张某犯有AB两罪,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罚金6万元;B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张某应在12年以上22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执行附加罚金6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B.刘某犯有ABC三罪,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C罪被判处管制1年。数罪并罚后对刘某只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即可

C.杜某因犯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3年后,发现杜某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B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对杜某应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3年刑期

D.王某因犯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执行3年后,发现王某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还犯有B、C两罪,其中B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C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对王某应在14年以上25年以下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

正确答案:D

[考点] 数罪并罚

[解析] 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69条的规定,数罪中均为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刑不得超过20年。所以章某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B选项错误。有期徒刑可以吸收拘役,但不能吸收管制。最终对刘某执行有期徒刑10年,执行完毕后,再执行1年管制。C选项错误,如果有期徒刑相加后,没有达到20年的,那就直接相加即可。发现漏罪,先并后减。10年和8年并罚后是10年以上18年以下,然后在减去已经执行的3年。D选项正确,又犯新罪,先减后并。15-3=12,12年和13年和14年并罚,总和刑期相加大于35年,最高刑不得超过25年,所以最终是在14年以上25年以下执行刑期。综上,本题答案为D.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效力低于《刑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

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

D.是学理解释

正确答案:C

[解析] ①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立法解释的效力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A选项错误。

②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这里的法律并不局限于《刑法》,而包括一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来的法律。故B选项错误。

③根据文义解释时的解释尺度不同,被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大解释三种:字面解释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字面含义,也不扩大字面含义。限制解释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扩大解释,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狭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这里将公司限制为“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属于典型的限制解释。故C选项正确。

④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也即普遍约束力。在我国,正式解释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当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在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法律依据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本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故D选项错误。注意,非正式解释,也叫学理解释、任意解释、无权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5.  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正确答案:A

[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4条作了基本相同的规定。据此,B、C、D、选项正确,A选项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基本法”是错误的,本题选项为A。

6.  《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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