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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514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二孩放开后,奇美公司职工畅想美好未来。依据《社会保险法》,关于生育保险,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由奇美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B.奇美公司职工张大鹏未就业的夫人王小鹂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C.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D.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正确答案:D

[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依据该条规定,A项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依据该条规定,B项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55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依据该条规定,C项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依据该条规定,D项错误。

2.  行政相对人对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A.县公安局认为某私营企业涉嫌制造冰毒,扣押了其全部设备

B.乡人民政府命令解除村民王某与该村村委会签订的农场承包合同

C.县环境保护局认为某化工厂超标准排污,决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D.李某与刘某因故发生争执,殴打致伤,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就对方的医疗费问题达成的协议

正确答案:D

[考点]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选项ABC分别符合上述第(二)、(六)、(一)项的规定,都可以提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中,李某与刘某因互相殴打造成了对方的伤害,是一种民事纠纷,乡派出所进行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这种调解行为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规定的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行为,依法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故D选项当选。

3.  甲潜入丙家盗窃时,恰好被乙发现。乙知道甲会盗窃,就主动为甲望风,但甲对此并不知情,当时没有发生任何异常,在甲盗窃得逞离开后,乙也随即离开。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乙的行为与甲的盗窃行为没有任何因果性,乙对甲的盗窃不承担责任

B.乙的行为事实上促进了甲的盗窃行为,乙构成盗窃罪片面的帮助犯

C.乙的行为与甲的盗窃结果有物理的因果性,乙构成既遂的帮助犯

D.乙的行为与甲的盗窃结果有心理的因果性,乙构成既遂的帮助犯

正确答案:A

[考点] 共同犯罪中的因果性;帮助犯的成立与既遂条件

[解析] 帮助犯成立并不意味着帮助犯就既遂了,帮助行为促进了正犯的行为,就构成帮助犯,但只有当帮助行为和正犯导致的结果之间确实具有物理的或者心理的因果性时,帮助犯才既遂。如果帮助行为促进了正犯的行为,但帮助行为与正犯导致的结果没有因果性。则可能成立未遂犯的帮助犯。在本案中,乙虽然主动帮甲望风,但客观上没有对甲的盗窃结果产生任何影响,因而没有物理的因果性,又由于甲不知道乙在为自己望风.乙的望风行为没有从心理上强化、促进甲的犯意,因而与甲的盗窃结果之间也没有心理的因果性。不仅如此,乙的望风行为对甲的盗窃行为没有任何促进作用。所以,乙对甲的盗窃不可能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不可能构成未遂的帮助犯,当然其暗中相助的行为也不构成片面的帮助犯。综上所述,A项正确。B、C、D项错误。

4.  秦二世时,张三和县令李四是好朋友,一日张三约李四去他家吃酒,李四刚到张三家门外,听到其在谈论不能谈论的书籍,李四不敢声张,后张三和李四被人告发,则按照当时的规定,对李四应处以什么刑罚?

A.丢弃于市集,不让回家

B.死刑

C.徒刑

D.株连刑(族)

正确答案:B

[考点] 秦代的罪名与刑罚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见知不举”罪的内容。

秦代所规定的罪名极为繁多,尚未形成较为科学的罪名体系,其中有一大类是渎职罪,包括:(1)官吏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犯罪;(2)军职罪;(3)关于司法官吏渎职的犯罪,“见知不举”罪是其中一种犯罪。《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作为县令李四知道张三谈论这些书籍却没有告发、举报,应该与张三处以一样的刑罚,即弃市。

秦代的死刑执行方法很多,弃市是其中一种,指的是杀之于市,与众弃之,而不是把犯人丢弃于市集,不让回家。

徒刑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株连刑主要是族刑和“收”,族刑通常称为夷三族或者灭三族。

综上分析,应选B项。

5.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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