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 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______
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正确答案:D
[考点] 寻衅滋事罪;禁止令
[解析] 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这体现了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因此,对于任何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注意:“依法”从严惩处的表述坚持了“以法律为准绳”的思想。故A项正确。
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而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的行为只有造成了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才可能当作犯罪行为定罪处罚,而非任何起哄闹事的行为都成立犯罪。故B项正确。
对于“医闹”事件的法律定性,不能一概而论,应当结合其诱因区别对待:如果医院救治不力,则医院过错在先,即使家属存在过激行为,也是情有可原,不能轻易将其认定为犯罪行为。故C项正确。
《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显然医疗场所并不属于此处所规定的几类区域、场所且从题干分析并无必要禁止甲出入医疗机构。故D项错误。
2. 关于诈骗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______
A.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存款的,只能构成票据诈骗罪,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B.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可以该罪追究策划人员的刑事责任
C.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的,仅构成保险诈骗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D.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履行合同过程中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正确答案:B
[考点]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解析] 《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因此,票据诈骗罪使用的是汇票、本票、支票;第2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的是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A项中,银行存单是金融凭证,行为人应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故A项错误。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虽然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但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仍然可以追究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故B项正确。
保险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不是对立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竞合。实施保险诈骗需要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行为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同时也构成合同诈骗罪,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故C项错误。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由此可知,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要是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的行为就属于诈骗行为。故D项错误。
3. 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绑架罪中的“杀害被绑架人”?______
A.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控制被害人之后,故意伤害被害人,被害人因重伤而死亡
B.绑架被害人之后,为防止被害人出声,用毛巾塞住其嘴后离开,被害人窒息死亡
C.为勒索财物而着手绑架被害人,遭到被害人的激烈反抗,用绳子直接勒死被害人
D.取得赎金后,已经释放被害人,因担心被害人报警,开车追了3公里,杀死被害人
正确答案:ABD
[考点] 绑架罪
[解析] 绑架罪中的“杀害被绑架人”应符合:(1)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杀害被害人。(2)“杀害”行为必须存在于绑架过程之中,脱离于绑架之外的杀害行为应独立评价为故意杀人罪,不能认定为绑架罪的加重犯。(3)“杀害”行为可以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也可以是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过程中,即便故意伤害被害人仅造成重伤结果的,也应适用加重法定刑。那么,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就不必解释为必须造成被害人死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控制被害人之后,故意伤害被害人,被害人因重伤而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这一加重情节,适用加重法定刑,不属于杀害被绑架人。故A项当选。
绑架被害人之后,为防止被害人出声,用毛巾塞住其嘴后离开,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属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致人死亡,不属于杀害被绑架人。杀害被绑架人属于故意杀人,其中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故B项当选。
为勒索财物而着手绑架被害人,遭到被害人的激烈反抗,用绳子直接勒死被害人,属于杀害被绑架人。杀害被绑架人包括在绑架既遂后发生,也包括在着手绑架时因为被害人反抗等原因发生,只要是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即可。故C项不当选。
取得赎金后、已经释放被害人、此时被害人已经不在行为人的控制范围之内,绑架行为已经彻底结束,杀人行为已经与绑架无关,故不属于杀害被绑架人,应当另成立故意杀人罪,与绑架罪实行数罪并罚。故D项当选。
4.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______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正确答案:D
[考点] 犯罪未遂
[解析] 为了贩卖毒品而购买毒品,属于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是出售行为,开始实施出售毒品的行为才是贩卖毒品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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