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
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
【提问】
1. 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有效成立。尽管C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但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已经达到49万元,而《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设立时必须实际缴纳,因此该公司出资符合法律规定。C不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资的行为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不影响公司的有效成立。
[考点] 商法
2. 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正确答案:
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以下手续:(1)评估作价,核实资产;(2)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须评估作价,核实资产。《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须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考点] 商法
3. C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C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A和B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 商法
4. A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A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法律不对非货币财产出资额的具体分配进行限制。因此,专利技术出资比例可以由出资人自由协商决定。本题中,只要出资人之间达成协议,A以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考点] 商法
二、
【案情】
2020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2020年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2020年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提问】
1. 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而实际上货未到,或甲公司享有先(顺序)履行抗辩权。
[考点] 民法
2. 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
[考点] 民法
3. 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A型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考点] 民法
4. 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返还。因为属于不当得利。
[考点] 民法
5. 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因为合同约定了质量检验期间,丙公司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视为质量符合要求。
[考点] 民法
6. 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因为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向其制造者或销售者索赔。
[考点] 民法
三、
【案情】
2020年1月10日,自然人甲因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当日交付。2020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房屋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偿还对乙的借款,则该借款变成购房款,甲应向乙转移该房屋所有权;合同订立后,该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
2020年1月15日,甲用该笔借款设立了S个人独资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S企业向丙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丁为此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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