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 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正确答案:CD
[考点] 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
[解析] 《公务员法》第86条第(三)项规定,公务员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去公职。对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才不得辞去公职。所以A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87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公职不等于领导职务。所以B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89条第(二)项规定,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所以C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90条第2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所以D项正确。
2. 廖某在监狱服刑,因监狱管理人员放纵被同室服刑人员殴打,致一条腿伤残。廖某经6个月治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
A.医疗费
B.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C.残疾赔偿金
D.廖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正确答案:ABC
[考点] 国家赔偿的范围与方式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本案中,廖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并不包括廖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只有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需要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故A、B、C项正确,D项错误。
3. 某区规划局以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地面工棚为由,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逾期未拆除。根据规划局的请求,区政府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如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
B.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应先申请确认运走钢板的行为违法
D.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正确答案:BD
[考点] 国家赔偿的程序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区政府违法行使职权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侵犯了该公司的财产权。因此,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区政府,A项错误,B项正确。
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实行后,行政相对人请求国家赔偿无需先申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故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之前无需申请确认运走钢板的行为违法,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因此,如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D项正确。
4.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
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AD
[考点] 程序正当原则
[解析] 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包括事前告知相对人及事后提供救济等内容。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1)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2)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决定时,应听取公众意见,尤其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申辩;(3)回避原则,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如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行政处罚法》第64条对听证程序的回避制度已作了明确规定,听证程序的主持人不得为本案调查人员。因而由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的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回避要求。故A项当选。
《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应由国务院批准,即国务院享有最终决定权。B项中,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后称“永久基本农田”)35公顷的行为属于越权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而非作为程序性基本原则之一的程序正当原则。故B项不当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可见,行政拘留并非属于必须告知听证的事项。但因为听证对被处罚人有利,公安机关自愿告知被处罚人举行听证的,并不违法。故C项不当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作出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该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据此,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而D项中公安派出所虽然有权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但是由于高于200元的限额,因此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其处罚应当遵循普通程序,其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故D项当选。
5.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自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
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考点]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对区环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复议机构可以是某区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市环保局。故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据此,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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